[招标公告]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G车载智能调度终端等四个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4G车载智能调度终端等四个项目采购公告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采购文件编号:FJLYCG2017-324-2

4G车载智能调度终端项目(包一)

智能防盗投币机项目(包二)

节站屏终端项目(包三)

电子路牌项目(包四)

2、采购内容:供货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龙岩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联系办法: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7*****980****-*******

地址:新罗区曹溪镇闽大路1号公交综合大楼邮编:364000

3、受邀请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以现金方式缴交。

5、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苏女士电话:****-*******传真:****-*******,公司网址:www.fjlyzfcg.gov.cn,E-mail:longyancaigou@sina.com

6、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谈判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其他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3.1条规定。

6.2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6.3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竞争性谈判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6.4竞争性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5供应商已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谈判保证金。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6.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精神,成交谈判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由成交谈判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7、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19日8:30-9:0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及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时间以接受谈判响应文件地点时钟的时间为准)。

8、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浦发银行楼上)五层交易厅,届时请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采购会。

9、谈判保证金:详见《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须于2017年9月18日17:00前从谈判供应商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至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以到账为准)。

10、采购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谈判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潜在谈判供应商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11、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

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171*****010*******

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4日

标签: 终端 智能调度 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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