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排水系统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S309线诏安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9线诏安段排水系统整治工程已由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以漳路养[2017]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诏安县S309线处;
2.2 项目的规模及内容:工程预算审核价*******.98元;
2.3 招标范围:起讫桩号K46+633~K94+100,主要实施工程数量:新建排水沟4845米,其中Ⅰ型水沟4367米,Ⅱ型水沟478米,挖土方2713.2立方米,凿除旧水泥砼128.4立方米。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项目的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年检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公路资质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件“厅公路字【2011】114号”规定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名录内;
(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注: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有关联的企业一律按照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0月19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
6.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10月18日16:00时(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
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2017年10月18日16:00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账户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诏安分局
地址:诏安县
邮编:363500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51*****322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1单元401号
电子邮件: ZXGJZZ@163.com
联系人:小沈,小许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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