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景语音终端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关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景语音终端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受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全景语音终端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沈良生

苏州经贸学院

高工

通讯

焦洪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

研究员

计算机

龚奇敏

苏州市职业大学

高工

计算机

熊庆勇

苏州市第一中学

高工

计算机

闫永平

苏州科技大学

工程师

电子技术

二、采购内容:

1、全景语音终端项目;

2、项目简介:2016年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关于安排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点开展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苏州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目标,组织开展关于智能庭审及办公语音同步转换文字系统的试点工作,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

本次采购拟在已建成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语音系统基础能力平台”基础上,实现平台功能的扩展,考虑到成本控制、系统兼容性及便于管理,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3、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佰伍拾伍万元整(?*******.00元)

4、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并投入使用。

三、专家论证意见: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语音系统基础能力平台”已建成。全套系统包括硬件设备及软件平台均使用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本期“全景语音终端”为在已建成平台上的功能扩展。因软件功能扩展根据软件项目的特点,只能由原开发商进行,部分硬件新增由于各硬件生产商的管理、控制系统并不兼容,故若改用科大讯飞以外的硬件产品将带来无法统一管理控制,造成软件不兼容的问题。

鉴于上述理由,本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景语音终端”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原“法院语音系统基础能力平台”的建设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17年09月14日起至2017年09月25日17时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事宜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488号

熊一森

****-********1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市平江区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01

孙鹏

****-********

六、有关说明

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

1、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单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家论证 终端 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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