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石铺镇水鱼村、上河村村组道路砂化工程招标公告

界石铺镇水鱼村、上河村村组道路砂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界石铺镇水鱼村、上河村村组道路砂化工程已由平凉市交通运输局平交复【2017】151、26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静宁县界石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正达恒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界石铺镇水鱼村、上河村村组道路砂化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位于静宁县界石铺镇,包含两项25公里,具体为:

第一标段:静宁县界石铺镇水鱼村砂化道路工程,线路全长13公里。由2条道路组成,其中道路1长8.7公里,起点位于水鱼村水鱼沟,途经下湾、贺家湾,终点至高界河南岸;道路2全长4.3公里,起点位于水鱼村水鱼沟,途经小湾、李家咀,终点至鸭儿湾。全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洪水频率1/25,路面结构采用10厘米厚天然砂砾面层。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土方6254.6立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面层86217平方米,C20混凝土边沟320米。新建1-1.0米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洞45米/6道。

第二标段:静宁县界石铺镇上河村村组道路砂化工程,线路全长12公里,共有9条道路。道路1为上河至西湾至马湾硬化路,路线长5.2公里;道路2为西湾梁至硬化路,路线长2.52公里;道路3为西湾梁至西湾段,线路长0.66公里;道路4为老G312至硬化路段。路线长0.69公里;道路5为新庄至王沟段,路线长0.40231公里;道路6为西湾梁至广湾硬化路段,线路长0.70公里;道路7为西湾梁至古湾硬化路段,路线长0.61公里;道路8为西湾梁至西湾硬化路段,路线长0.78公里;道路9为老G312至小学段,路线长0.42公里。全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设计洪水频率1/25。全线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路面结构为10厘米厚天然砂砾面层。主要工程数量为:路基土方11037.4立方米、10厘米厚天然砂砾面层79361平方米,C20混凝土边沟400米。新建1-1.0m钢筋混凝土管涵3道22.5米。清淤利用涵洞1道/7.5米。

项目总投资:125万元(静宁县界石铺水鱼村65万元,静宁县界石铺上河村60万元)

4.质量标准:合 格

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0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 11 月 29 日。

6.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具有3条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具有3条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所有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每个投标人只能中得本项目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 15 日至2017年 9 月 21 日每天早上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凡有意参加上述工程投标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及一览表。投标人近三年承担的同类项目情况(列表说明)。以上资料均须在有效期内。(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概不退还)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请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告知函日期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后,否则无效)

六、招投标文件的获取、递交及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7年 9 月 15 日至2017年9 月 21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西城区西环支路德美集团对面)。注:招标文件获取电子版格式。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6 日上午9时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静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200 1690 4010 5150 791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静宁支行

开户行地址:城关镇西环路3号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汇款人户名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的企业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本项目投标登记号为:

第一标段:JNJY2017GC-136-01

第二标段:JNJY2017GC-136-02

3.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系统将不予识别,无法出具查验通知单。

4.请于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静宁县界石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静宁县界石铺镇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182*****95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正达恒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254号

联系人:于龙 电话:152*****789

电子邮箱:********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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