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法庭及配套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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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彭泽县人民法院委托,依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办下达的计划批复,对其所需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1.招标编号:JJTPZB2017-069

2.招标内容:


条目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技术规格及要求

赣购2017B********1

收转发E中心软硬件集成系统采购项目

1套

40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政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新版三证合一只提须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次招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之内。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或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2015或2016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2.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人证明书原件。

2.3本招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4.询价文件售出时间: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19日止。(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5.询价文件购买地点: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14:30整(北京时间)。

7.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参加投标,请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9. 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必须在2017年9月19 日17:00 时整(北京时间)前以投标人转账的方式到达指定账户,并在备注栏或用途中注明“XXXX采购项目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转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转账后,请发送一份转账凭证扫描件至我公司邮箱:********0@QQ.com">********0@QQ.com。

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分理处

账号: 143*****040004636

采购人:彭泽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皱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7*****779

邮箱:********0@QQ.com

地址:九江市三里街兴龙国际1617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设备 科技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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