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通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四川省达州市以及招标人委托的项目地。
2.3建设规模:工程规模以招标人委托的实际项目为准。
2.4建设投资:估算金额约60万元。
2.5工作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个项目的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标段招标范围
2017-2018年度中原油田分公司、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部分地面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对工程造价进行咨询、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以及其它相关的服务等。
具体工作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书面委托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高含硫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或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5)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6)2014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3.3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2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高含硫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或造价咨询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土建和安装专业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高含硫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和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或造价咨询相关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安装和土建专业负责人须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2017年5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以上(或当前正常缴费)的社保证明。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0日,每天8:30-11:30,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购买地点: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一楼(详细地理位置见本公告附件2)。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证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发售登记表(本公告附件1,请投标人填写信息并打印);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保证金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递交时间: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前均可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2017年10月10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
(2)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一楼开标一室。
7.开标7.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一楼开标一室。
7.3开标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详细地理位置见本公告附件2)。
8.其它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柳屯镇;
邮编:457162;
联系人:曹艳艳;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6@qq.com
1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
邮编: 457001
联系人:吴春雨 谢 斌
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wuchy22.zyyt@sinopec.com xieb.zyyt@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招投标活动应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完成。
(2)拟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交易系统完成注册、加入投标人库、申领企业CA后,方可参加本次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将无法完成本次投标。
(3)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确认,完成“投标确认”后前往招标文件指定地点购买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投标人应使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招投标专用章”后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通过模拟解密测试加密文件解密的有效性。
(5)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携带电脑、自备无线网络设备、企业CA(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所用的CA章)参加开标会议,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建议投标人提前20分钟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因投标人延误导致开标前无法进行系统确认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
2017年9月15日
附件1: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及类别 | 地面工程抢维修中心2017-2018年度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 |
招标项目编号 | ||
规定发售地点 | 河南省濮阳市中原东路515号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中原分部一楼 | |
规定发售时间 |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0日,每天8:30-11:30,15:00-18: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人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
固定电话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
税务登记证号 | ||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 ||
纳税户开户银行名称 | ||
纳税户开户银行账号 | ||
投标人购买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 | ||
固定电话 | ||
手机号码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发售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发售人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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