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受本溪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本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二期);
2. 项目编号:LNZB02-2017-01088-01;
3. 项目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
4. 采购预算:3,371,277.94元;
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7. 采购范围:服务中心库房的改造施工,包括拆除、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场地平整等,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15日竣工;
9. 质量要求:合格。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 2017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每天9:30—11:30、13:30—1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接受投标报名。
注:报名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500元,售后不退。(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2. 2017年9月15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每天9:30—11:30、13:30—15: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三楼)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供应商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账 户:****************01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县支行
行 号:********0018
财务室联系电话:***-********
缴纳截止期限:北京时间2017年10月9日16∶30时前
五、投标截止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0月11日9:30时整;
2.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邓守亮
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于阳、刘洋
电话:024-********、********
邮 箱:lngcz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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