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线有机废气改造、颗粒物改造招标公告

流水线有机废气改造、颗粒物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流水线有机废气改造、颗粒物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RCFS-17334-1E

2.2项目名称:流水线有机废气改造、颗粒物改造项目

2.3招标范围:

2.3.1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风量≥25000 m3/h。本项目为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交钥匙工程,包括三室蓄热式氧化炉(RTO)、风机、处理漆雾和粉尘的滤筒除尘器、钢构架爬梯、操作平台、管路系统、控制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等,调漆间的有机废气也纳入本系统一并处理。具体供货(施工)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2颗粒物除尘系统, 处理风量≥50000 m3/h。本项目为设计、制造、运输、卸货、安装、调试、验收直至最后交付使用的交钥匙工程,包括旋风除尘器、滤筒除尘器、风机、钢构架爬梯、操作平台、管路系统、烟囱、控制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等。具体供货(施工)范围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4供货地点: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预处理流水线。

2.5供货周期:同签订后4个月,其中现场安装调试时间不超过1个月。

2.6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有良好银行信誉、充足资金保证;

3.1.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为止至少承接过蓄热式氧化炉(RTO)业绩和除尘装置(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器)项目业绩1项(注: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或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3.1.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3投标人需提供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的资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日09:00-17:00时,在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09:00整,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北京月坛宾馆聚仙楼二楼多功能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瑞驰菲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江南大道2468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邮 编:

201913

邮 编:

100861

联 系 人:

艾清

联 系 人:

黄翩翩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a59518932@vip.163.com


2017年9月14日





标签: 颗粒物 有机废气 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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