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月湾基础设施PPP包招标公告

金月湾基础设施PPP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东方市金月湾基础设施PPP项目包项目编号卓知服招(2017)43号
联 系 人李工联系电话151*****537
行政区域东方市预算金额
(万元)
129016.75
项目概况

东方市金月湾基础设施PPP项目包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资人
资格要求
详见正文

四、审查标准、方法
审查标准
方法
合格制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开始时间2017-09-15 09:30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结束时间2017-09-22 18:00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http://www.ggzy.hi.gov.cn/zxjs.jhtml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网上购买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及审查
提交截止时间2017-10-12 08:30
资格审查日期2017-10-12 08:30
资格审查地点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东方市交通运输局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港路11号
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长青北里112号602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说明

东方市金月湾基础设施PPP项目包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根据 东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的精神,东方市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作投资建设本项目,并原则同意本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东方市人民政府授权东方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东方市金月湾基础设施PPP项目包

2.2 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东方市金月湾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东方市金月湾基础设施PPP项目包”包括金月湾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和金月湾基础设施(二期)工程。本PPP项目投资额为129,016.75 万元(不含工程建设其他费),一期工程约62,877.16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二期工程约66,139.59万元(含建设期利息6383.93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以本项目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为准。具体如下:

(1)金月湾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金月湾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包括滨海大道、板桥站站前迎宾路两条市政公路工程。

1)滨海大道

滨海大道项目总投资约为43,363.3万元,建安工程费41,977.45万元,预备费1,385.85万元。

滨海大道工程分B、C两段,全长约7682米。其中滨海大道B段长约7261米,红线宽度30米,滨海大道C段全长约421米,红线宽度15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等。

2)板桥站站前迎宾路

板桥站站前迎宾路南段2.985km工程总投资约为19,513.86万元,建安工程费18,503.98万元,预备费1,009.88万元。

板桥站站前迎宾路工程为城市主干道,全长4.285km,其中北段1.3km已完工,本项目施工范围为南段2.985km工程,红线宽度40米。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金月湾基础设施(二期)工程

金月湾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实施板桥镇老城区改造项目片区及金月湾规划片区内共11条规划市政道路工程,即板桥大道延长线、滨海大道延长线、经二路、纬一路、纬二路、纬四路、纬五路、秀兰路、三横路、五横路、六横路,市政道路建设总长约13.2km。

金月湾基础设施(二期)工程估算投资为66,139.59万元,其中建安费56,645.72万元,预备费为3,109.94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383.93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综合管廊等工程,预留燃气管位。

2.4 项目交易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社会资本方占项目公司股比100%。

2.5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融资两部分组成。其中,项目资本金按社会资本方最终投资额的25%计取,其余75%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到位。

2.6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 2.7投资回报机制:由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维护费两部分组成。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实力、融资能力等能力的信誉良好的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非牵头人只能为财务投资人。

3.3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3.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应为集团公司总部本部或一级控股子公司,承担施工建设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③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实力、融资能力:

(1)财务实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2016年度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以经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财务报表为准)。

(2)投融资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具有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信用额度批复等证明)。

3.3.4投标人必须具备如下投融资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牵头人提供在中国大陆承担过的在建或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3亿元的工程类PPP项目(不包含BT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3.3.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财务总监: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及高级会计师职称。

(3)项目建设施工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项目建设施工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6申请人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履约情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3.3.7投标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三年及以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均不予通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取得时间

2017年9月15日9时30分至2017年9月22日18时。

5.2资格预审文件取得地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ggzy.hi.gov.cn/zxjs.jhtml)下载,预审文件费用500元,在资格预审开标时收取。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2室(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东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东港路11号 ;

电 话: ****-********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五西路47号;

电话: 151*****537

联系人: 李工;


标签: 基础设施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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