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河口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口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发改复[201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云南滇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分期实施:其中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采取EPC总承包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49997.70 万元,其中土地费用约 5572.08 万元,工程费用约39065.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3244.40万元, 预备费约2115.51万元。分期开发投资计划,一期投资25792.25万元, 二期投资 24205.45 万元。项目一期工程(主要是 1#、2#、3#地块的开发),包括国际旅游集散中心、国际旅游名品商业街和国际旅游展示中心。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05980.00m2,其中一期建筑面积50430 m2(地上建筑面积35600 m2,地下建筑面积14830 m2),先施工项目地块内国际旅游集散中心主楼。
2.3建设地点:位于红河州河口县。
2.4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河口国际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一期所有勘察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建筑工程、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交钥匙工程)。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280个日历天内。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勘察15日历天并提交所有成果(完成编制及评审),设计20日历天并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意见,施工工期245日历天内(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各期工程的网络进度计划)。
2.6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勘察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现行标准及规范,并对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并通过当地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省优。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述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好的垫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50000m2及以上或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6000进尺米。)
(3)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0000万元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提供合同、业主意见反馈表或业主证明材料)。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至少一项建筑面积50000m2及以上或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
3.5类似业绩要求:
(1)提供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6000进尺米。)。
(2)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的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总投资20000万元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业主意见反馈表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有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的建筑面积50000m2及以上或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注有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6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五年内(2012年起)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施工企业。
3.8省外建筑业企业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http://www.ynjst-jgc.gov.cn)办理指南及省外企业通过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网(www.ynjst.gov.cn)办理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3.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开标当日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包含查询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并于开标当日提交原件。未提供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先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hzy.net)进行报名,系统内报名成功后, 投标人须在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3日内到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厅)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系统内报名成功截图或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报名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为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壹仟贰佰元整(¥1200元),售后不退。
4.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 月1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滇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红河州河口县
联系人:黄俊云 (****-******* )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楼2808室
邮 编:650106
联 系 人:徐女士 赵先生(159*****949)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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