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招标公告
沥青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G2017-GL101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沥青材料或建筑材料经营资格,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
2.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供应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含湖沥青或SBS等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总量达到3.0万吨的业绩经验。
3.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所投标的改性用基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品牌〈含改性沥青用〉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总销售(使用)量不小于20万吨。
4.沥青库和改性沥青生产供应能力要求:在广西境内自有或租赁有沥青储存库,单个库容量不小于4000吨(要求为独立库,同一库容量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的证明材料)。随该储存库设置有生产能力不小于100吨/日的改性沥青加工生产成套设备。
5.沥青运输能力要求:具有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散装沥青运输能力不少于100吨/每日。
6.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拟用的沥青生产厂家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要求不小于100万吨。
7.财务要求: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沥青销售代理商需具有沥青生厂商出具的改性用基质沥青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指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否决。
10.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进行评审打分,各评审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计算,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本章第2.1.5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价相等时,以注册资本较高的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注册资本相同的,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即投标序号排在前面)的优先。
2.评标程序
2.1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2.1.1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标办法第3.1.1、第3.1.2款的评审标准对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1.2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本评标办法第3.1.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按本章第1条规定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3.1.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评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3.1.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评审计算出得分 B;
2.1.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但当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时,可顺延小数点位数取值,直至可区分高低为止。
2.1.4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
2.1.5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排名在前3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通过详细评审。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个(含3个)的,均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不再对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分。
2.2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评标办法第3.2款的评审标准对第一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4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报价的,其投标将予以否决,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5确定最低评标价。经算术性修正后的最低投标价即最低评标价。
2.6评标结果
2.6.1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确定的评标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最低投标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6.2.编写并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
3.评审标准
3.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3.1.1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标注的项目名称、合同号正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供应材料的品种信息;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按规定提供了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改性用基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近期一年内权威机构检测(权威机构指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须提供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核发的该检测机构的公路工程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和近6个月内企业自检的改性用基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检测报告等,要求提供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材料清晰可辨、有效;
e.按规定提供了仓储能力证明、改性生产设备产权证明、营运资金证明等,要求提供材料的彩色扫描打印件,材料清晰可辨、有效;
f.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商务和技术文件按格式要求提供的内容组成完整。
(2)投标文件正本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每页小签或签署齐全,未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为产品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若为沥青销售代理商,附有沥青生产厂商出具的改性用基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的销售授权书原件和沥青生产厂家的年生产能力声明文件原件(年生产能力也可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厂家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立项批复、工信委批复等)。
(4)一个沥青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指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产品)仅委托一个销售代理商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没有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指定帐户,并经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到账并开具收款收据。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人银行电汇单和收款收据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b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开具经公证机关对担保银行公章、负责人签字真实性进行了公证,银行保函原件和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的正本之中。
(7)投标文件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出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8)投标文件若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9)投标人独立投标,没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a.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b.没有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将否决其投标。
3.1.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沥青材料或建筑材料经营资格,且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提供的近期一个年内权威机构检测和近6个月内企业自检的改性用基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的检测报告中产品技术指标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广西行政区域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在广西境内自有或租赁有沥青储存库(独立库,同一库容量只能作为一个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单个库容量不小于4000吨。随该储存库设置有生产能力不小于100吨/日的改性沥青加工生产成套设备。
(5)投标人具有(自有或租赁)足够的散装沥青运输能力,且散装沥青运输能力不少于每天100吨。
(6)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具有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供应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含湖沥青或SBS等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总量达到3.0万吨的业绩经验.
(7)自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所投标的改性用基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品牌〈含改性沥青用〉在国内公路路面工程中总销售(使用)量不小于20万吨。
(8)投标人拟用的沥青生产厂家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要求不小于100万吨。
(9)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10)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原件(格式由检察机关自定),确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投标人不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强制性履约条件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充分有效的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能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未能按要求提供充分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投标人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属重大偏差,将否决其投标。
3.1.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分满分100分,其中技术分40份,商务分60分。评分标准如下:
3.1.3.1技术评分40分
(1)供货组织占20分
提交有供货组织方案、供货计划、供货监管措施、财务保障措施等内容齐全的可得基本分12分;在此基础上,视供货组织方案和供货计划合理完善、保证措施等周全情况,可加0~8分;
(2)售后服务占20分
提供有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的得基本分12分,在此基础上,视售后服务保障充分情况可加0~8分。
3.1.3.2商务评分60分
(1)注册资本15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的可得基本分9分,在此基础上:投标人的注册资本每增加5000万元的,加3分(增加不足5000万元的不计加分),本项最多加6分。
(2)供货经验35分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标准的可得基本分25分,在此基础上:
i.以投标人在国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供应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湖沥青或SBS改性沥青)两项合计供货量计分,每增加5000吨的可加2分(不足5千吨的不计分),本项满分8分;
ii.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湖沥青改性沥青用的基质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品牌(含改性沥青用),在国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总销售(使用)量超过40万吨的,每增加5万吨加1分(增加不足5万吨的不计分),本项满分2分。
【本条评分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供应合同的彩色扫描打印件,未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加分】
(3)财务能力10分
投标人提供的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为正值的可得基本分5分,达到1亿元的可得6分,在达1亿元的基础上:每增加2000万元加1分,本项最多加4分。
3.2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3.2.1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书标注的项目名称、合同号正确,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
b.采购清单表格齐全完整(含清单说明、采购清单、单价分析表),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c.投标报价文件已经每页小签。
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投标报价文件第7.1~7.2格式要求的内容完整。
(2)一份投标文件只有一个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文件中所列的沥青品牌与商务和技术文件中所列的沥青品牌一致。
(4)投标人的投标单价没有超出招标人规定的最高控制上限单价。
(5)没有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条件。
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 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 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 求。
4.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
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四、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友谊大道100号
邮编:532200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5室
邮 政 编码:530029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附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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