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迁安市中小学年烤火用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河北省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迁安市中小学年烤火用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中小学2008年烤火用煤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QAZHFCG2008-1-1-0005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教育局所属各中心学校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邸雪松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钢城东路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本项目联系人:沈志国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科(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 传真:****-*******
  采购内容及数量:迁安市教育局所属各中心学校2008年冬季烤火用煤,本次招标项目分为A、B共两包,以包为单位采购,两包总量约为7600吨。
  质量要求:原煤,不含有易爆及腐蚀性物品;低位发热值大于或等于4300大卡/公斤;总水分小于8%;含硫量符合环保要求,即小于1%。
  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40元/吨。
  采购用途:教学取暖
  供货地点:迁安市教育局指定
  供货时间: 2008年 11月5 日—2009年2月28日(以合同规定交货日期为准)。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0月17日至2008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本次招标项目在其生产或经营范围之内,具有煤炭经营许可证(属于煤炭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固定的经营(生产)场所和相应的供货能力,并通过资格预审,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科(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0322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到采购科购买。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5、煤炭经营许可证(属于煤炭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经营(生产)场所和供货能力证明文件(煤源和储煤场情况);7、企业简介及企业生产产品详细目录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采购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10月31日8:30至9:0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会时间:2008年10月31日9:00。
  开标地点:迁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室(新联社办公大楼三楼)
  本公告发布媒体:唐山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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