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家庄村农村面貌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彭家庄村农村面貌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0050-001 | 所属地区 | 石家庄市新乐市 |
工程名称 | 新乐市彭家庄乡彭家庄村农村面貌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新乐市鑫农农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工程地点 | 彭家庄村光明路和清真寺街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
工程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98.1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网上下载 | ||
联系人 | 秦芳 | 联系方式 | ****-********/9-8025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9-15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9-21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09-15 09:0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09-21 17:0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
内容 |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乐市鑫农农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新乐市彭家庄乡彭家庄村农村面貌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家庄村光明路和清真寺街 2.2建设内容:整修彭家庄村光明路长1150米、清真寺街610米,路面14080平方米、路面铺装7040平方米,道路绿化、亮化和门头改造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外省企业提供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6)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项目同时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须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9日下午02时30分,地点为新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乐市鑫农农业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乐市新开路 联系人:陈晓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联系人:秦芳 联系电话:****-********/9-8025 136*****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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