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国土局显示屏采购项目

丹阳市国土局显示屏采购项目

谈判邀请函
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8)谈字48号
欢迎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名称:丹阳市国土局显示屏采购
标书编号:丹政采标(2008)谈字48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室内全彩三合一显示屏1台
2、室内黄绿超高亮显示屏1台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供货时间;7个工作日
二、供应商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60万元(含60万元)具备独立生产LED电子显示屏能力的单位或其代理及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需具有厂家的唯一授权);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提供3C强制性认证证书和相关产品合格证书。
4、供应商必须遵守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的有关法规、条例等。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请符合上述资质的供应商携带上述第2-3条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各报名单位请自带U盘等存储设备,以备拷贝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地址:丹阳市政府(开发区新址)体育中心三楼
报名(资格审查)联系人:刘祥兆H3002室
联系电话:****-********
购买标书联系人:张丽H3008室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李哓宇H3008室
联系电话:****-********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2008年10月17日-10月2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标书发售地点: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超过截止日期的报名将不予接受)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谈判响应人,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供应商参加谈判时,谈判保证金肆仟元整人民币,谈判保证金给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以汇票形式交给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丹阳市政府(开发区新址)体育中心三楼H3003房间
六、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丹阳市建行云阳分理处
帐号:****************0389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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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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