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课本储存仓库招标公告

中小学课本储存仓库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邯郸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平分公司广平县中小学课本储存仓库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10145*****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广平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广发改投资备字【2017】2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邯郸市-广平县
业主单位名称:邯郸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平分公司

招标内容:

邯郸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平分公司广平县中小学课本储存仓库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邯郸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平分公司广平县中小学课本储存仓库项目

项目编号:HBBH(N)-2017-043

采购人名称:邯郸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广平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广平县

联系方式:宋先生 138*****2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槐安东路28号仁和嘉园12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籍世远****-******** 135*****011

资金来源:自筹

预算金额:154.68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新建中小学建材库一栋,综合服务用房一栋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规划总用地3333平方米。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证(留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留原件)

(6)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7)投标时携带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0日14:30

开标地点: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籍世远

联系方式:****-******** 135*****01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库 课本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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