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招标公告
象棋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EPC)招标公告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藤县象棋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梧州市藤县象棋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梧州市藤县象棋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项目编号:HZTWZ-GCZB-2017-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藤县象棋镇人民政府
地址:藤县象棋镇
联系方式:石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莫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藤县挂榜路70号6楼B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藤县象棋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项目名称)已由藤发改规【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藤县象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梧州市藤县象棋镇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项目编号:HZTWZ-GCZB-2017-015
建设地点:藤县象棋镇。
建设规模:建设街道道路硬化、排污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等基础设施。街道硬化:硬化6米宽街道600米,硬化7米宽街道400米,硬化8米宽街道1800米,硬化10米宽街道11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70盏。排污管网800米;道路绿化工程2500平方米。地面硬化工程2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200万元。
其中本次招标:
勘察费:11.69万元
设计费:40.83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1062.4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个月(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1)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勘察,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2)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3)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4)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4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9 月15日至 2017年9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后开具的拟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单复印件、潜在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各方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加盖各自相应单位公章)。在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 进行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领取: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年9 月15日至 2017年9月2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至 18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中牵头专职投标员)凭报名回执,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仅潜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以上资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各自相应单位公章。在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莫先生,联系电话:0774- ******* ,****-*******
注: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对投标报名后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行为,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一年内发生一次的,公告一年。公告期内,该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县建设工程投标活动。
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元整(¥223,000.00元)(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投标人必须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到交藤县和兴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账户:开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0。到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凭据时,必须同时出示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9.监督部门:藤县住建局,藤县发改局,藤县财政局,藤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0.交易单位: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本项目严格执行《藤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规定》(藤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特别是第四章第二十三条:为加强对本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非正常投标行为的监管,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对投标报名后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行为,将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予以公告。一年内发生一次的,公告一年。公告期内,该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县建设工程投标活动。12. 联系方式招标人:藤县象棋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象棋镇地 址:藤县挂榜路70号6楼B室
联系人:石先生 邮 编:543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0774- ******* ,****-*******
传 真:****-*******
2017年9月1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4.9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5日 10:57至2017年09月2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瓷园区管委会大楼2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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