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房窑路(工业区一路~规划良常路)改建工程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以京交路计发【2017】3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房窑路(工业区一路~规划良常路)改建工程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东部房山新城内,西起工业区一路,设计终点位于规划的良常路,全长4.94公里。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40米。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房窑路(工业区一路~规划良常路)改建工程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k0+000-k3+100)水土保持验收提供技术服务,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招标范围:房窑路(工业区一路~规划良常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根据项目工期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要求: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丙级(含丙级)【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3星(含3星)】以上资质、水土保持监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五年独立完成过公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工作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单独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投标人可于2017年09月25日下午16时前传真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6日0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00至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潘家庙222号,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房山公路分局
招标人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28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方文达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陆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府前街36号西侧临街4层
邮编:101200
联系人:贾志强、贺春霞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BL89993477@163.com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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