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健湖贰号(C12-02)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中建健湖贰号(C12-02)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建健湖贰号(C12-02)项目已经豫郑高新房地【2017】1527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中建健湖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市高新区创新大道以东、河阳路以北;
2.2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75987.55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26.38万平方米;
2.3勘察周期:30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到位;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
2.6招标范围: 项目地质勘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且投标人已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
3.2业绩要求:2014年以来公司具有房建工程勘察单项合同额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3.3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文件内附打印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3.5其他要求: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除外),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4.1.4 企业类似业绩合同;
4.1.5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信誉承诺书;
4.1.7 信用中国网页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4.1.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8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报名企业需按下列要求单独准备廉洁资格审查资料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除外)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报名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5.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中建健湖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23楼
招标代理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地 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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