泖河村尔安书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泖河村尔安书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新埭镇泖河村尔安书院工程,项目业主为平湖市新埭镇泖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新埭镇泖河村。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40.7m2
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中的建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2 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60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和新埭分中心网(http://xd.pinghu.gov.cn/)。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 9 月 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qq.com">********7@qq.com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 9 月 19日。招标人将于2017年 9 月 20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9 月 27 日 9时 00 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分中心(新埭镇便民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 特别说明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给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基建户
开 户 行:平湖市农村合作银行新埭支行
帐号:2010 0008 4861 499
(如投标单位与收款单位开户在同一支行的,可用转帐支票;投标单位开户在嘉兴市外银行的,可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施工图纸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新埭镇泖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新埭镇泖河村 地 址: 平湖市东方路115号(分公司)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施书记 联 系 人: 宋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qq.com">********7@qq.com
2017年 9 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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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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