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招标公告
窗帘招标公告
询 价 单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须提供用工合同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三星镇纺都大道北、秀竹路西侧,叠石桥商务大厦东裙房217室)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5时30分。 4.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电话:****-********】,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海门工业园区)或海门公共资源交易网镇级平台中发布。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书面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供应商均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供应商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 5.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 6.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材料费(含配件)、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2万元人民币。评标办法:低于所有报价的平均价90%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以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7.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到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款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无息)。 9.本项目需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天内交货安装到位,质保期为一年,一年之内有任何质量问题免费更换,人为损坏的除外。(所有货物质保时间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并报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11.投标时交投标保证金1000元及标书费200元,不中标的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的转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退还)。 12.询价单必须为电子档填写后打印,手工填写无效。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女士采购单位电话:138*****545 海门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82280420 江苏海门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5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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