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提升办学能力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17提升办学能力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专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提升办学能力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TJBD-2017-A-267)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提升办学能力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提升办学能力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17-A-26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信息安全堡垒集群1套,终端拓扑连接设备1套,信息安全模拟仿真管理系统50套,多媒体讲台1套,信息安全设备保护装置1套,智能教学系统1套,信息安全技术专用应用平台50套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教学专用仪器信息安全堡垒集群1套,终端拓扑连接设备1套,信息安全模拟仿真管理系统50套,多媒体讲台1套,信息安全设备保护装置1套,智能教学系统1套,信息安全技术专用应用平台50套等53.88



三、项目预算

53.8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3、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堡垒集群、信息安全模拟仿真管理系统、信息安全设备保护装置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09-15到 2017-09-2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供应商须满足以上(1)(2)条件方可购买谈判文件,不能满足以上(1)(2)任一条件的不可购买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9-21 13: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9-21 13: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青青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栾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10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交纳保证金:壹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2017年9月20日17:00前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天津河东支行账号:****************7户名: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专用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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