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电脑招标公告
苹果电脑招标公告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苹果电脑采购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苹果电脑采购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近年来连续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推进检务公开,将深化检务工作作为顺应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在实际检察工作中充分利用照片视频等形式面向社会展示检察工作,发挥好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明确要求下属各级检察院必须具备专业设备保障,并全面建立“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进行视频短片等新媒体制作,对重要检务活动开展微直播,以此不断拓宽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但在新媒体作品制作过程中,特别是视频的直播、拍摄、制作等工作,需要使用具有较高性能的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等便捷化的移动编辑设备。为此,需要购置专业和必要的编录设备。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在视频编辑领域,苹果MAC系列电脑以其最为流畅的系统和丰富的软件,成为使用范围最广、最为专业、性价比最高的视频编辑设备。而Macbook笔记本电脑、Ipadpro平板电脑等便携设备是苹果公司专门为移动编辑、媒体制作出产的优秀产品,有最多软件厂商为其提供软件支持,在便携同时具备最好的编辑功能和性能,能够较好的完成日常拍摄需要。经过充分市场调研,从相机必须具备的性能、与其他设备兼容性、性价比以及后期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比较,是最为合适的选择,具有其他相机品牌无法比拟的优势。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大悦城分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17年09月16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17年09月2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迎宾大道99号 2)联系人:陶梦辉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7年0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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