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宁河区2017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技术示范项目》配方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01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宁河区2017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技术示范项目》配方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CG-2017-012)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 《宁河区2017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技术示范项目》配方肥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CG-2017-01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委托,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2017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技术示范项目》配方肥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2017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化肥使用量零增长技术示范项目》配方肥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ZCG-2017-01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化学肥料详见项目需求书100


三、项目预算
10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支持国内产品;采购非进口产品;环保节能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并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年审合格;2.投标产品必须经天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取得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3.所投产品须具备2016年7月-2017年9月期间天津市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9-18到 2017-09-2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台派出所对面物价局院内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发售,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09 14:00
2.开标时间: 2017-10-09 14: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台派出所对面物价局院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非非
2.联系方式:135*****468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军:136*****96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F-1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方肥 示范 化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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