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镇政府后山泥石流、滑坡群地质灾害治理新增工程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镇政府后山泥石流、滑坡群地质灾害治理新增工程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镇政府后山泥石流、滑坡群地质灾害治理新增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通知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镇政府后山泥石流、滑坡群地质灾害治理新增工程(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17】0277号,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1686,采购代理机构编号:TRZB-1788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你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镇政府后山泥石流、滑坡群地质灾害治理新增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汝财采计【2017】0277号
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01686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TRZB-1788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镇政府后山泥石流、滑坡群地质灾害治理新增工程 | 一项 | *******.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2.1.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注:如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1.3投标人具有《社保登记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1.4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包含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3施工关键人员配置不得少于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规定(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并提供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养老保险(2017年3月-2017年8月)证明。
2.2.4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来(2014年至2016年)类似项目(地质灾害治理)业绩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2.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本项目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带原件留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19日17:00 (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体育路5号)。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31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 27日0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9月 27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开标室。
4、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如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9月 26 日 17时00分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城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汝城县城关镇滨河东路130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8*****977
招标代理: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体育路5号
联 系 人:邹群
电 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通知》[(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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