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害虫用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除害虫用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确认书夏财采计[2017]00105号文的要求,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委托,对其“除害虫用灯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1、采购人:武汉市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项目名称:除害虫用灯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HBZH-GW-JN********。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39.82万元。
5、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1 | 除害虫用灯 | BD-SC 01 | 110台 |
6、交货期:20日历天。
7、交货地点:武汉市江夏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报价将被竞争性谈判小组拒绝。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2014年9月22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
5、投标人应具备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或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7年9月18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东湖路2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2017年9月22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至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齐心村综合楼三楼),逾期送达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22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开始谈判,地点是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纸坊齐心村综合楼三楼)。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采 购 人:武汉市江夏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联 系 人:李洪瑜
联系电话:***-********
七、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东湖路2号
联 系 人:孙璇
电 话:***-********
湖北众恒永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标签: 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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