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住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危房改造住宅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基立北街危房改造住宅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2007]28号的批准,基立北街危房改造住宅工程(第二次招标)现已具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工程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基立北街危房改造住宅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危房改造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转810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基立北街北和基立下道南侧地段

五、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15990㎡,地下室面积约4256㎡;本工程以28层以下17层以上的高层商住楼为主,包含地下室(最多三层)、裙楼(最少两层),结构形式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最终以报建批准结果为准。

六、工程概算:4800万元。

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八、招标内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对基立北街危房改造住宅项目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协调等相关工作。实施旁站监理的部位、工序除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02〕189号)外,还应包括影响建筑及其设施耐久性、可靠性、安全性的其他部位、工序。

九、投标限价:本招标项目设投标限价,收费基准价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并下浮至少5%,即监理服务收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110.70万元。

十、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10月23日---- 2008 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 — 11:00 下午: 2:00 — 4:00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3、 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4、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部门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5、 投标人2002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十四层或十四层以上规模且含至少两层地下室的高层建筑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监督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6、 投标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7、 投标申请人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8、 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 投标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曾经或正在监理的工程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广州城市建设委员会有关通报为准);

10、投标申请人没有因与第三人的经济或法律纠纷而处于起诉或被起诉的状态;

11、近2年内如被处罚,需提供情况说明。

1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 7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7 名时,择优选取前 7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2、 资格预审择优评分的证明材料(附表二)。

八、其他说明:

1、 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2、 本次招标详细信息请查看: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所有信息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3、 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2008年 10月 17日


招标公告附件
1招标文件.doc
2附表.doc
3备案证_招标代理.pdf
*******cad" target="_blank">4代理资质.pdf
5合同.pdf
6立项.pdf
7授权书.pdf
*******cad" target="_blank">8修建性详细规划批文穗规批[2008]145号文.pdf
9用地批文.pdf
10扫描.pdf
*******cad" target="_blank">11图纸准备情况的函.pdf
12资金证明.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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