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区胜利村拆迁垃圾外运工程监理(二期)招标公告
新邱区胜利村拆迁垃圾外运工程监理(二期)招标公告
阜新市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新邱区胜利村拆迁垃圾外运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FXJY.J.0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新市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新邱区胜利村拆迁垃圾外运工程监理已由阜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人为阜新市新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阜新市2014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新邱区胜利村拆迁垃圾外运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阜新市新邱区胜利村。
2.3工程规模:原有建筑物地基基础清除、场区内建筑垃圾外运及场地平整。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范围:行使项目过程中监理全部职能。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期要求: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2月16日,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专业经理部409室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9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阜新市高新区科技大街中段西侧,科技大厦北1.5公里处,楼顶有“阜新公共资源”字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新市新邱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
办公地址:阜新市新邱区胜利村
联系人:梁女士
电话:183*****595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 (民族街加油站南200米十字路口处)
联系人:张先生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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