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有机肥招标公告
商品有机肥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 《2017年宁河区商品有机肥补助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项目编号:HZCG-2017-011)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 委托,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17年宁河区商品有机肥补助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7年宁河区商品有机肥补助项目》商品有机肥采购 2.项目编号:HZCG-2017-011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
三、项目预算 22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生产和供应能力的有机肥生产企业;2)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除上述条件,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6)近三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9-18 到 2017-09-2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台派出所对面物价局院内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3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09 09:30 2.开标时间: 2017-10-09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芦台派出所对面物价局院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凤转 2.联系方式:180*****17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军:***-********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F-110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局(机关)、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徽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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