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宗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YXT2017-40129 1. 招标条件 广宗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广宗县发展改革局以广发改批核字【2017】26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广宗县广播电视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宗县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建设项目 2.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购置数字机房设备、虚拟演播厅设备60台(套)。 2.4供货期:分两批供货。 第一批供货:松下摄像机部分和制播系统部分,供货期为20天; 第二批供货:机房播控系统,第一批安装调试完毕之后再供第二批, 供货期为20天。 2.5项目最高限价:200万元。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90%,10%做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摄像机制造厂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鲜章;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非线性编辑系统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核心软件取得中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供应商所投非线性编辑系统产品品牌登记证明,具备商标著作权证书;非线性编辑系统产品通过广电总局测试,,需提供盖有厂家公章的测试报告复印件;需出具非线性编辑系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或原厂出具的正品证明; 3.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硬盘播出系统软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供应商提供虚拟演播室系统原厂家针对此次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1)虚拟演播室系统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2)虚拟演播室系统软件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3)虚拟演播室系统软件的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软件评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4)虚拟演播室系统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5)高标清数字色键器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计量检测中心: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以上材料。 3.6投标供应商需具有视音频编码转码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出示证书原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09月18日08时30分,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2日17时30分。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宗县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李立宪 联系电话:136*****99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红霞 联系电话:****-********136*****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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