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质检系统专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质检系统专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质检系统专用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其所需的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质检系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编号:WTYZSZC17-059

二、招标项目名称: 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质检系统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项目招标范围:

第一包:实验专用排风管道、设备、安装(792231元)

第二包:恒温恒湿实验室改造、安装(617674元)

第三包:工材材料隔声性能检测设施(700000元)

第四包:特气系统项目(274326元)

第五包:空调(338400元)

第六包:小型柜式移动滤筒除尘器(30000元)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及审察办法:
1、(第一包,第二包,第三包):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且在最近三年内在建筑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合法公司,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外地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此项目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
4、投标单位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7年成立的企业除外)。近两年的工程业绩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6、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专业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个制造商只能对同一品牌的产品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原件

其中(1)-(6)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必须单独提交,如果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所有资质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不接受二次提供。
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 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前来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7年成立的企业除外),社保缴纳证明原件。代理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17年10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开标日期顺延)。
招标单位: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招标机构名称: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清河路102号中央郡小区
联系人:叶青锋
电话:130*****792
新疆天壹中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 月 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专用设备 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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