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电气设施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电气设施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1366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400,0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500,000.00元,第三标段预算:300,000.00元,第四标段预算:300,000.00元,第五标段预算:2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各标段预算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105.html&q=%E5%B8%82%E6%94%BF%E8%B5%84%E8%B4%A8%E7%AD%89%E7%BA%A7%E6%96%B0%E6%A0%87%E5%87%86&ts=********77&t=1f7bc26ab322b700f0347ccfece2e95&src=haosou" target="https://www.so.com/_blank">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4、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维护队伍,有亮化设施维护能力,有相应的设备及技术人员。供应商每投一个标段需安排至少2人专业电工开展作业,需提供此2人的电工作业证,必须保证其中1人具有高压电工作业证(电工作业证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供应商兼投多个标段,高压电工作业证可重复使用,低压电工作业证不可重复使用。并提供以上作业人员与投标供应商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电工作业证能体现证企一致。
6、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2015年以来(含2015年)与本项目同类的合同1份、发票及该合同的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报告。(要求第一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第二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第三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第四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第五标段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
7、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项目现场具体情况,如不进行现场勘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任福学 联系电话:133*****009
8、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则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且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河湖电气设施维护服务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3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年9月23日0时0 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907(刘丹)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4,000.00元,第二标段5,000.00元,第三标段3,000.00元,第四标段3,000.00元,第五标段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907
采购单位:大庆市园林绿化养护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发街禾丰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任福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3*****009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9月15日
项目需求
一、 项目名称:河湖电气设施运行维护服务作业
二、 标段划分
一标段:黎明湖电气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预算40万元。
二标段:黎明河电气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预算50万元。
三标段:三永湖电气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预算30万元。
四标段:滨洲湖电气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预30万元。
五标段:廉洁公园电气设施运行维护服务,预20万元。
三、 河湖主要电气设施设备概况
位置 | 名称 | 数量 | 建设时间 | 备注 | 基本亮灯盏数 |
一标段 (黎明湖) | 花卉长廊射灯 | 60盏 | 2005年 | 400W射灯 | 59盏 |
高杆灯 | 7杆112盏 | 2005年 | 400W射灯 | 110盏 | |
秋水长天灯光雕塑 | 1处 | 2005年 | LED点光源及LED数码管若干 | ||
盛世之翼景观灯 | 2杆 | 2005年 | |||
水草灯 | 12杆 | 2005年 | 24盏 | ||
双鱼灯 | 46杆 | 2005年 | 90盏 | ||
钓鱼灯 | 184杆 | 2005年 | 361盏 | ||
环湖射灯 | 662盏 | 2005年 | 649盏 | ||
迎客松灯 | 3杆450盏 | 2005年 | LED灯 | 441盏 | |
绽放景观 | 3杆 | 2005年 | LED数码管若干 | ||
松塔灯 | 18杆1098盏 | 2005年 | 1076盏 | ||
展翅腾飞景观灯 | 2杆 | 2005年 | LED数码管若干 | ||
春夏秋冬凉亭灯 | 4处 | 2005年 | LED点光源若干 | ||
长尾鱼灯 | 25杆 | 2005年 | 49盏 | ||
联通桥灯 | 1804个 | 2005年 | LED点光源 | 1768盏 | |
燕鱼灯 | 19杆 | 2005年 | 38盏 | ||
市长楼内路灯 | 26杆 | 2005年 | 26盏 | ||
市长楼外路灯 | 11杆22盏 | 2005年 | 400W | 22盏 | |
白头灯 | 43杆 | 2005年 | 84盏 | ||
东岸墙头柱灯 | 12个 | 2005年 | 12盏 | ||
树灯 | 20个 | 2005年 | 20盏 | ||
高压室外跌落开关 | 2处 | 2005年 | |||
箱式变电站 | 3处 | 2005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8处 | 2005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2005年 | |||
喷泉 | 1处 | 2012年 | 水泵喷头灯等设备若干 | ||
背景音乐中控室 | 1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室外音响 | 108个 | 2012年 | 线路若干 | 106盏 | |
监控中控室 | 1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监控点 | 18个 | 2012年 | 线路若干 | 18盏 | |
灭蚊灯 | 120盏 | 2012年 | 118盏 | ||
栈桥亮化 | 1处长1316米 | 2012年 | 1316米长栈桥双侧洗墙灯、凉亭1座112盏射灯 | 2579米洗墙灯、110盏射灯 | |
高低压电缆若干 | 若干 | 2005年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
二标段(黎明河) | 射树灯 | 1613盏 | 2009年 | LED射灯 | 1581盏 |
射树灯配电箱 | 177个 | 2009年 | |||
地埋灯 | 160个 | 2009年 | LED | 157盏 | |
草坪灯 | 1413个 | 2009年 | 1385盏 | ||
庭院灯 | 1552盏 | 2011年 | 多种形式 | 1521盏 | |
洗墙灯 | 4730盏 | 2011年 | LED | 4635盏 | |
水底灯 | 7890个 | 2011年 | LED不锈钢外壳 | 7732盏 | |
桥梁亮化 | 16座 | 2011年 | 吸塑灯368、投光灯756、洗墙灯1080、点光源2050、D50管1 680 | ||
灯光幕墙 | 1座 | 2011年 | LED点光源15840盏 | 15523盏 | |
风帆灯 | 15杆 | 2011年 | LED点光源45000盏 | 44100盏 | |
构筑物亮化 | 30处 | 2011年 | 投光灯328、 D50管560点光源90 | ||
大功率灯 | 4盏 | 2011年 | 1000W射灯 | ||
高压室外跌落开关 | 1处 | 2009年 | |||
高压分支箱 | 7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喷泉 | 11处 | 2009年 | 控制柜、管线、喷头、灯、电磁阀等若干 | ||
监控中控室 | 2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监控点 | 107个 | 2009年 | |||
灭蚊灯 | 187盏 | 2012年 | |||
箱式变电站 | 9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15处 | 2009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2009年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若干 | 内有设备若干 | |||
兰德湖车库用电 | 若干 | 内有设备若干 | |||
兰德湖管理室用电 | 若干 | 内有设备若干 | |||
三标段(三永湖) | 庭院灯 | 276杆 | 2010年 | 多种形式 | 541盏 |
草坪灯 | 218盏 | 2010年 | 214盏 | ||
投射灯 | 198盏 | 2010年 | 250W射灯 | 194盏 | |
地埋灯 | 319个 | 2010年 | LED | 313盏 | |
广场灯 | 6杆 | 2010年 | 多头 | ||
壁灯 | 7个 | 2010年 | |||
礼花灯 | 45个 | 2010年 | 多头 | 44盏 | |
彩色柱灯 | 8个 | 2010年 | |||
亭子墙灯 | 16个 | 2010年 | |||
灭蚊灯 | 59盏 | 2010年 | 58盏 | ||
路灯 | 47杆 | 2010年 | 高杆 | 46盏 | |
黑色古灯 | 10杆 | 2010年 | |||
日式照明灯 | 8杆 | 2010年 | |||
环湖庭院灯 | 59杆 | 2010年 | 58盏 | ||
环湖灯 | 688盏 | 2013年 | 250W射灯 | 674盏 | |
栈桥 | 9608根 | 2012年 | LED洗墙灯 | 9416盏 | |
高压分支箱 | 1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变电站 | 2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7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室外音响 | 50个 | 2012年 | |||
监控中控室 | 1处 | 2012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监控点 | 17个 | 2012年 | |||
灭蚊灯 | 59盏 | 2012年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若干 | ||||
喷泉 | 1处 | ||||
四标段(滨洲湖) | 灯光雕塑 | 1处 | 2006年 | 温度计雕塑亮化 | |
天鹅灯 | 114杆456盏 | 2006年 | 447盏 | ||
灯光隧道 | 1处 | 2006年 | 门形多组 | 全部 | |
叠峰灯 | 20杆5300盏 | 2006年 | 5194盏 | ||
树叶灯 | 25杆 | 2006年 | 25盏 | ||
体育灯 | 8杆 | 2006年 | |||
灯光小品 | 1处 | 2006年 | |||
灯光凉亭 | 3处 | 2006年 | LED点光源射灯等 | ||
喷泉 | 2处 | 2014年 | |||
庭院灯 | 288杆 | 2014年 | 282盏 | ||
高杆灯 | 5杆30盏 | 2014年 | 10米 | 58盏 | |
球场灯 | 2杆16盏 | 2014年 | 10米 | 32盏 | |
地埋灯 | 18套 | 2014年 | |||
投光灯 | 19套 | 2014年 | |||
高压分支箱 | 2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变电站 | 4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8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压对接箱 | 9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桥梁亮化 | 3处 | 2014年 | LED洗墙灯 | ||
库房 | 1处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若干 | ||||
五标段(廉洁公园) | 灯柱 | 29杆 | 2014年 | 温度计雕塑亮化 | 29杆 |
路灯7 | 62杆 | 2014年 | 122盏 | ||
路灯4 | 128杆 | 2014年 | 251盏 | ||
灭蚊灯 | 35盏 | 2014年 | 35盏 | ||
草坪灯 | 92盏 | 2014年 | 90盏 | ||
射灯 | 32盏 | 2014年 | 32盏 | ||
室外音响 | 46个 | 2014年 | 45盏 | ||
监控中控室 | 2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监控点 | 23个 | 2014年 | |||
高压室外跌落开关 | 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变电站 | 2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配电箱 | 8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深水泵 | 3套 | 2014年 | |||
多功能放映厅 | 1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锅炉房 | 1处 | 2014年 | 内有设备若干 | ||
高低压电缆 | 若干 | 2014年 | |||
其它与电相关设施 | 若干 | 2014年 |
四、 具体要求
1、 维修作业范围:河湖管理处负责养护的1标黎明湖、2标黎明河、3标三永湖、4标滨洲湖、5标廉洁公园的所有电气设施设备。
一是照明亮化系统从电业局维护的高压分支箱开关下口(或室外杆式跌落开关下口)开始一直到用电设备,包括高压电缆、自维高压分支箱、变电站及所属设备、配电箱及所属设备、低压电缆、灯杆灯具及所属设备等;
二是喷泉系统从变电站开关下口至用电设备,包括电缆、配电箱及所属设备、喷泉泵、灯具、电磁阀、喷头、管路、管架及所属附件等;
三是背景音乐系统从变电站开关下口至音响设备,包括电缆、控制系统及所属设备、输配线路、音响设备及所属附件等;
四是监控系统从变电站开关下口至监控设备,包括电缆、光缆、中控室及所属设备、室外监控杆、监控设备及所属附件等。
2、 作业内容:照明亮化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喷泉系统和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作业,包括各系统的开启和关闭、各系统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检测和检修、各系统设施设备损坏的维修更换;喷泉除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处还包括每年秋季拆除与春季安装工作;公园广场各种文体活动用电的配合工作;其它与电气设施运行维护有关的工作。
3、 作业标准: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亮灯率达到98%、设施完好率达到90%,维修及时率达到95%,运行准确率达98%,具体按采购单位考核细则执行。
4、 人员安排:作业单位自行制定作业方案,保证作业人员数量,各标段常驻作业人员不低于2人;常驻作业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能够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处理应急事故。常驻作业人员在照明亮化灯具开启至晚23时期间必须在服务作业范围内,保证随叫随到,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5、 作业单位要有切实可行的运行维护作业方案、生产计划和安全措施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范进行操作,作业人员技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要求,电工必须执证上岗,作业防护用品配备齐全,使用得当,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单位无关。同时,采购单位将根据考核细则对人作业单位进行处罚。
6、 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内业资料。要有管理设施台帐,详细记录管理设施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位置等相关数据。每日要有运行维护记录,详细记录运行维护数据,维修地点、维修内容、更换灯具数量、型号等。
7、 作业单位自行制定检查、检测、检修方案,方案必须报采购单位备案。如需在非送电期间送电维修,作业单位必须于前一日向采购单位报送送电维修申请,写明送电时间、送电范围、维修内容等相关信息,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送电维修。
8、 作业单位需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制定各系统的运行方案,报采购单位批准后执行,如遇检查、接待等特殊情况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调整运行时间。
9、 作业单位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如对上端电力设施设备造成影响由作业单位自行解决。
10、 各系统中的设施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损坏需要更换时,必须按原有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进行更换,如需变更规格型号需报采购单位批准后执行。
11、 此次报价为全费用报价,包括作业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检测、管理费和税金等全部费用。
12、 作业费用按季拨付,每季初10日前按照考核评分结果核付上季度作业费用。
13、 此次电气设施运行维护作业服务期限为三年,按一年的费用报价,合同一年一签。如作业服务质量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或遇政策调整、机构变动等原因采购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不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14、 电气设施运行维护作业考核评分及费用拨付按《河湖管理处电气设施运行维护作业监管办法》和《河湖管理处电气设施运行维护作业考核评分细则》执行。
河湖管理处电气设施运行维护
作业考核办法
1、 河湖管理处电气设施运行维护作业实行日抽查、月考核制度。
2、 日抽查由河湖管理处电气队随机抽检作业情况,抽查频率不低于3日一次。抽查内容为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和运行准确率是否达标,抽查运行维护作业是否按标准进行。
3、 每次抽查亮灯率不得低于3种灯型。单种灯型灯具数大于1000盏的,抽查数量不小于1000盏;单种灯型灯具数小于1000盏的,此种灯型全部抽查到。采购需求明确基本亮灯盏数的,低于基本亮灯盏数按百分率开始扣分,未明确基本亮灯盏数的,按百分率计算亮灯率。
4、 每次抽查设施完好率不得少于100处设施;
5、 每次抽查维修及时率不少于3处,维修及时率考核标准为一般故障24小时内完成,特殊故障7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指普通的电缆、灯具、开关设备等故障;特殊故障指高压电缆及变配电设备故障、变压器故障、超过50米的电缆故障;需特殊定制的产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应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可酌情延长修复时间。
6、 每次抽查运行准确率为开关灯时间误差不超过正负10分钟。
7、 月考核由河湖管理处生产办牵头、电气队配合,综合评定本月电气设施运行维护作业情况,并综合日抽查、周检查得分,评定本月最终考核分数。检查作业单位内业资料、设施台帐及运行维护记录是否齐全,汇总上级部门、社会及媒体评价情况。抽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和运行准确率是否达标,抽查运行维护作业是否按标准进行。
8、 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将组成监督小组,对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作业单位月度考核成绩。
9、 大庆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将派出信息采集员对本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纳入作业单位月度考核成绩。
10、 河湖管理处日抽查及月考核按照《河湖管理处电气设施运行维护作业考核评分细则》进行扣分。
11、 日抽查及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扣分。
12、 项目月度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项目月度考核总成绩=河湖管理处日抽查和月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值×0.5+大庆市城市绿化、美化、亮化管理办公室监督小组日抽查和月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值×0.3+大庆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日抽查和月考核成绩的加权平均值。
13、 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95分的,每低1分,扣除当月作业费用1%。
14、 月度考核总成绩底于80分的,采购单位将报政府采购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河湖管理处电气设施运行维护
作业考核评分细则
1、 运行维护管理机构要健全、岗位职责要明确、各项规章制度要齐全。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 运行维护工作内业资料要齐全,有设施台帐,检修及测试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报送采购单位。未达到标准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3、 亮灯率达到98%、设施完好率达到90%,维修及时率达到95%,运行准确率达98%,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扣2分;
4、 喷泉、背景音乐和监控系统考核设施完好率、维修及时率和运行准确率,设施完好率达到98%,维修及时率达到95%,运行准确率达98%,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扣2分;
5、 喷泉设施要保证各喷头正常喷水,水压正常;背景音乐音响要正常使用,音质良好;监控头及中控设施要能正常储存和播放,喷泉、背景音乐和监控按单种设备计算运行正常率。未达到标准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2分。
6、 电气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检测、检修、保养,设施设备绝缘、接地、防雷等必须定期检测,未按标准开展检查、检测、检修、保养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7、 常驻维修作业人员达不到标准的,每缺1人扣5分,常驻作业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的,每次扣2分。
8、 电气检修维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按规范开展维修维护作业。发现违规操做一次扣5分。
9、 电气设施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保证安全。检修时必须有两名专业电工在场,停送电要实行专人制,做到谁停电、谁送电。发现违规操做一次扣5分。
10、 如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保证及时送电运行,要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单位。未能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采购单位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11、 要按时、按要求参加河湖管理处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积极、认真的完成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未能达到要求的每次扣2分。
12、 社会各公共监督平台、相关部门收到投诉举报、媒体负面报道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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