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材料招标公告
卫生材料招标公告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拟就以下医疗卫生材料,按院内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比选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7年新技术、新项目卫生材料比选
二、拟招标产品明细表:详细参数信息见附件三
包号
包内序号
科室
采购材料通用名称
技术参数、功能要求及预期用途(规格型号)
单位
1
1
输血科
凝聚胺试剂
150人份/盒
盒
2
1
儿科
脐动静脉导管
无菌,无热原,依产品规格满足临床需求为准。
个
3
1
康复科
浮针
国产全型号依产品规格满足临床需求为准。
支
4
1
血透室
高通透析器
膜面积1.4以上,国产全型号依产品规格满足临床需求为准。
支
5
1
伤口造口门诊
凸面底盘
用于造口回缩、粪水性皮炎。
个
2
两件式尿路造口袋
用于泌尿造口患者造口护理使用。
个
3
两件式造口底盘开口袋
用于攀式造口、横结肠造口使用的大口径。
个
4
一件式造口袋
用于造口坏死、造口脱垂、大便失禁护理。
个
5
粘贴型泡沫敷料
用于感染伤口大量渗出的伤口,垂直吸收不浸渍。
张
6
自粘性透明抗过敏敷贴
用于高敏体质创面伤口固定。
张
7
抗血栓梯度压力带
用于预防血栓,静脉溃疡、静脉曲张患者使用。
个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限包含医疗器械包件适用)。
2.2制造商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限包含的医疗器械,如适用)。
2.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合格投标人报送资质要求(所有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4.1经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2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
4.4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不是投标人所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的合法机构或具有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提供该货物、技术和服务的授权书原件。同时,出具本次授权书原件的代理商应提供具有合法资格的证明材料。
五、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现场不再二次议价。
六、报名要求:
1、意向投标人按附件一表格式填写公司、产品基本信息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供审核,相关资质审核合格方可报名。
2、意向投标人按附件二表格式填写产品报价开标一览表在比选谈判时提供。谈判时提交报价资料应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报价及比选投标资料应严格按照比选评分标准提供,所有资料提供柒份)
七、意向投标人比选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5日—2017年9月22日(上班时间),比选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点: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四号楼2楼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全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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