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县天然渠滨河公园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封丘县天然渠滨河公园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条件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申请人参考,不应作为申请人投资、决策的依据,申请人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
(1)项目名称:封丘县天然渠滨河公园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7]146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896.66亩,主要包括公园道路建设工程、广场工程、河道工程、植被绿化工程、景观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等。
(4)项目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总投资34644.20万元,包括建设投资32988.00万元,建设期利息1656.20万元。项目公司政府方占股权投资比例的0.00%;社会资本方以货币出资8644.20万元,占股权投资比例的100%。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设定为24.95%,剩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以补充建设资金缺口,该项负债由项目公司承担,但由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负责落实融资任务。
(5)项目地点:位于封丘县城区南部,起于封荆路止于封尹路东,总长5.5km。。
2.2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封丘县天然渠滨河公园建设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的社会资本方。中标后,社会资本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承担本项目全部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议、采购和运营,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相关设施的可用性所需的维护、管理等。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将该项目及其满足正常运营的全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本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3)项目合作期: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4)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要求:
3.1主体资格: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央企、地方国企或上市公司,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资本,不得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及投标。
(3)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规定,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不得作为申请人。
3.2商业信誉: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ss_c=ssc.citiao.link">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完税证明)。
(2)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
(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与个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需提供由检察机关(申请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查询时间: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
3.3财务状况: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
3.4投融资能力: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实缴)或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以经具有合法资质第三方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5业绩要求:
企业在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公园)投资运营方面具有突出业绩和丰富经验(以项目合同为准)。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5.政府采购政策
5.1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等。
********9">6.报名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6.1报名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
6.2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封丘县工业路与工业三路交叉口路东创业大厦八楼),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 本项目现场报名
7.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8 日上午9:00时整。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三 开标室(封丘县工业路与工业三路交叉口路东创业大厦八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1">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封丘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封丘县世纪大道159号
联系人: 金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中科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新乡市新一街与道清路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部门: 封丘县监察局:****-******* 封丘县发改委:****-*******
封丘县住建局:****-******* 封丘县检察院:****-*******
2017年 9 月15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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