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项目)
湖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项目)
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鄂采计[2017]-21676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的要求,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HTZC-17001-1715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北京珠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整治项目
三、采购内容:
1. 一标段:保护特大型桥梁下方空间,不受非法侵占,修筑保护桥梁下方空间的围墙。在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东西湖南桥桥下三处违建区域(初步规划位置附后)修建围墙施工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围墙总长度不少于440米,高度不低于2.4米,清理桥下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二标段:设计在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东西湖南桥桥下安装5台摄像机及1套广播功放设备,监控桥下出入车辆及人员活动状况,包括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东西湖南桥桥下5台摄像机、设备箱的安装,电缆、光缆敷设,系统传输等,安装后达到效果:能路政大队办公室电脑上实时查看所有监控画面及监控图像的自动保存,路政人员在大队办公点能通过广播功放设备随时喊话,桥下监控区域能听见大队宣传教育,制止违法行为。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一标43万元,二标1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标段: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5. 供应商近三年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标段: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 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湖北省公安厅核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B类登记备案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自动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应包含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7.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 供应商近三年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9月22日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一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材料;
6)《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7)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二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B类登记备案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施工员上岗证;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14-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近三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8)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查询时间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应在2017年9月29日10:00之前递交至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出席。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签收。
八、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东风大道986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7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2017年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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