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嘉定区新春学校设备添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及专业技术能力,须是主要产品的制造商;2)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3)具有上海市燃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4)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5)油烟净化一体机设备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函。6)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定区新春学校设备添置 2、招标编号:SHXM-1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4-Q17-201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嘉定区新春学校设备添置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9-18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25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新版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4.法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5.上海市燃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6.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7.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5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投标人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进行材料核查,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5日。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9-18 09:00:00至2017-09-25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0-1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0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09:30-10:0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