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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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扶贫产业园建设(那发改基建[2017]403、437、440、441、442、443号文件)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扶贫产业园建设(那发改基建[2017]403、437、440、441、442、443号文件)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基建[2017]403、那发改基建[2017]437、那发改基建[2017]440、那发改基建[2017]441、那发改基建[2017]442、那发改基建[2017]443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那曲地区那曲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由6个建设工程组成,总建筑面积(规模)74302.63㎡,其中:
a、园区千头牦牛标准化养殖扶贫基地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规模)34707.26㎡,包括新建种公牛舍2栋×1909.00㎡、泌乳牛舍及挤奶厅10663.4㎡、干奶产房后备舍9545.99㎡、有机肥加工间3290.56㎡、冻精生产中心及采精大厅2440.07㎡、隔离牛舍1650.72㎡、兽医诊疗室243.04㎡、药浴池333.23㎡、干草棚864.00㎡、饲料库房180.00㎡、青贮窖465.50㎡、埋地水池20.25㎡、蓄水池104.04㎡、地磅房36.00㎡、柴油发电机房104.16㎡、门卫室49.34㎡、锅炉房140.14㎡、消防水池及泵房708.82㎡、装卸牛台50㎡,另包括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土建、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
b、园区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规模)10588.79㎡,包括新建周转房3392.51㎡、公寓7196.28㎡;
c、万吨牦牛和绵羊肉制品加工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规模)15895.65㎡,包括新建肉食品加工厂15243.71㎡、急宰制化间150.04㎡、胃容物暂存间26.04㎡、门卫室36.86㎡、机修车间279.00㎡、锅炉房160.00㎡,另包括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土建、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
d、扶贫饲料加工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规模)4884.42㎡,包括新建办公室、辅助用房420.00㎡、原料库906㎡、卸料库142.8㎡、生产车间1119.42㎡、主车间2119.2㎡、锅炉房140.14㎡、门卫室36.86㎡,另包括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土建、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
e、万吨牦牛乳加工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规模)3109.34㎡,包括新建乳制品加工厂1997.94㎡、门卫室36.86㎡、1#连廊建筑面积263.98㎡、2#连廊建筑面积687.92㎡、新增楼梯82.96㎡、挑台39.68㎡,另包括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土建、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
f、肠衣加工厂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规模)5117.18㎡,包括新建肠衣加工厂5080.32㎡、门卫房36.86㎡,另包括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土建、照明、给排水及绿化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注:本次招标不包括采暖工程;未列明设备均不包括)。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含冬休期)。
2.5标段划分: \ 。
2.6其他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施工(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18 日 10 时00分至2017年 9月 22 日 18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 过 上述 报 名 者,请于2017 年 9 月18 日10 时00分 至2017年9月22日18时00分,在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 月13 日17时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报名。
8.3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 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地区那曲镇拉萨北路20号
邮编:852000
联系人:杰嘎
电话:139*****241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万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八一北路解甲园18栋一单元2楼B座
邮编:850000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2017年09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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