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养老保险业务系统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目 录
********3">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 2 -
********4">一、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 2 -
********5">二、采购代理机构基本资料........................................... - 3 -
********6">第二篇 竞争性谈判须知....................................................... - 4 -
********7">一、谈判费用.................................................................. - 4 -
********8">二、谈判资质.................................................................. - 4 -
********9">三、竞争性谈判文件...................................................... - 5 -
********0">四、谈判要求.................................................................. - 5 -
********1">五、谈判程序.................................................................. - 8 -
********2">六、成交原则.................................................................. - 9 -
********3">七、成交通知................................................................ - 10 -
********4">八、签订合同................................................................ - 10 -
********5">第三篇 谈判项目需求......................................................... - 12 -
********6">第四篇 商务要求.............................................................. - 17 -
********7">一、交货及安装时间:................................................. - 17 -
********8">二、交货地点:............................................................ - 17 -
********9">三、竞标报价:............................................................ - 17 -
********0">四、项目验收:............................................................ - 17 -
********1">五、安装调试及培训..................................................... - 18 -
********2">六、售后服务................................................................ - 19 -
********3">七、付款方式................................................................ - 20 -
********4">八、合同的签订............................................................ - 20 -
********5">第五篇 合同主要条款....................................................... - 21 -
********6">第六篇 报价文件格式要求............................................... - 27 -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需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业务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谈判采购内容:
重庆市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城镇用人单位超龄未参保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业务软件开发
2、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08年10月 日-2008年10月 日
3、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重庆国际商会大厦5楼504室)
4、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谈判文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竞标人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预存或交纳标书费后方可进入系统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5、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10月 日北京时间 10:00时。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6、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 2008年10月 日北京时间 10:00时。
7、竞争性谈判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国际商会大厦5楼)会议室。
1、提交谈判保证金户名: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行:工商银行红五路分理处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国际商会大厦5楼
邮 编:400020
电 话:(023)******** ******** ********
传 真:(023)********
联系人:石磊 马键 肖友东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竞标人。
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8)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 三 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开发同类业务软件系统业绩。
(9)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实施经验、技术力量、财务能力和良好信誉,能够承诺协助采购人做好整个项目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推进工作。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竞争性谈判须知、谈判项目需求、商务条款、协议主要条款及合同格式和竞标文件格式要求六部分组成。
2、我中心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竞标人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采购中心要求澄清,采购中心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竞标人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竞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1、竞标人提交的竞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竞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
(1)竞标人概况
(2)明细报价表
(3)竞争性报价函
(4)技术应答(必须对每个技术要求条款进行应答)
(5)商务条款承诺
包括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条款、培训内容及优惠条件等。
(6)商务及技术差异表
(7)其它优惠承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相关的资质证明
包括制造或代理证明、授权文件、业绩证明、银行信誉和工商信誉证明等(如果有)。
(12)谈判文件全套电子文档一份(包括谈判文件全本和视频演示文档,介质为U盘或DVD、CD光盘),随谈判文件正本递送。
以上条款基本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篇“竞标文件格式要求”,竞标人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竞标人自定格式。
2、谈判有效期:竞标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3、谈判保证金:
(1)竞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前将足额的谈判保证金提交至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应以汇票、支票、现金支付。
(2)竞标人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不低于竞标总价的1%。
(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A、竞标人在谈判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撤回其竞标文件。
B、竞标人被通知成交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4)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谈判结果通知发出后5日内无息予以退还。由竞标人持收据到采购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或委托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办理。
(5)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5日内无息予以退还。
4、竞标报价
本谈判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竞标价应为竞标产品在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交钥匙工程价,包括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价格。
5、采购代理服务费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协议后15天内,我中心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约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标准执行,由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标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将保证金转为代理服务费。
(2)服务费以现金、支票或汇票支付。
(3)成交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提交竞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竞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2)竞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谈判人授权代表签名。谈判货物明细表及售后服务内容表均应由法人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7、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竞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谈判人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封口处须用白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2)竞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8、竞标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9、竞标人参与人员
各个竞标人可派1-3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人代表或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10、无效谈判
竞标人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竞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2)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
(3)竞标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4)竞标文件的应答不满足商务条款要求或第三方软件的技术要求,以及软件开发部分负偏离条款达到4条。
(5)竞标人的资质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二条“谈判资质”要求的内容。
(6)竞标人谈判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1、采购方组织的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标人须有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谈判以分类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方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竞标人进行谈判(包括软件演示)。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所有竞标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报价。
5、所有竞标人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竞标人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竞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据此确定成交供应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竞标人,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谈判小组可以视情况要求竞标人在规定时间进行多次报价,以竞标人最后的有效报价为准。
1、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竞标价法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如下:
谈判文件中售后服务等商务承诺有一条达不到要求将视为无效竞标。
软件开发部分中,竞标文件达到或超过所要求的功能的不增加评审价,谈判小组认为不能满足要求的部分,每一条将在最后报价基础上增加5%的价格作为评审价,负偏离达到4条的软件开发部分竞标作为无效竞标。
评审价的构成:购置费(含设备制造费、软件开发费、运输费及保险费、装卸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费、安装材料费、质保期的备品备件费、检测费以及各种服务费及与此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即报价),加上技术偏离价格调整,上述价格之和称为评审价。
2、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完全满足采购的技术、质量、商务和服务的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竞标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竞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作为采购失败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供应商”栏目内公示。
2、谈判结束7日内,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果《成交通知书》不能在7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谈判有效期。《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竞标人。
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5、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方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谈判成交双方共同认定。
1、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一、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04年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主城9区(渝中区、九龙坡、沙坪坝、江北、南岸、大渡口、渝北、北碚、巴南等9个行政区和高新区、经开区2个非行政区以及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以下简称“主城9区”)启动了重庆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以下简称“金保工程系统),该系统采用B/S/S应用架构和J2EE技术,Oracle数据库,对数据和应用实行大集中管理。
主城9区外31个区县尚未实现金保一期工程联网,这些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独立建库,采用养老保险应急改造系统经办业务,市社会保险局采用养老保险业务数据集中管理和处理系统,定期自动收集全市所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等处理。这些系统采用C/S技术架构,Oracle数据库、PB开发工具,市社会保险局通过该系统对全市数据进行集中管理和处理。
根据渝办发[2007]147号和渝府发[2007]25号、26号的有关要求,2007年7月,全市社会保险局启动了农民工养老保险业务; 2008年4月,启动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城镇用人单位超龄未参保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目前上述业务均采用简单的数据库软件或手工办理方式进行管理。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农民工养老保险软件
按照《重庆市农民工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办发【2007】147号)文件要求和业务需求,开发相应业务软件。其业务功能需求要点见附件1、附件2。
2、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软件和超龄人员养老保险软件。
按照《重庆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办发【2008】26号)文件要求,分别针对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8】25号)文件要求,开发实施相应业务软件。其业务功能需求要点见附件3、附件4。
3、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审核查询软件
开发审核查询软件,以便全市各办事机构能快捷办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数据录入、查询审核、公示处理、缴费计算等业务。其业务功能需求要点见附件5。
4、农民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及超龄人员参保数据的收集和集中管理功能。
能与现有养老保险处理、集中管理系统数据实现充分共享。其业务功能需求要点见附件6。
农民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审核查询业务需求见附件8。
(三)项目实施范围
农民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功能实施到全市所有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机构。数据集中管理和处理系统实施到市社会保险局及全市所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详见附件7)
(四) 项目建设进度
农民工养老保险业务功能在合同签订次日起60天内完成开发和实施;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功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开发和实施;
超龄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功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开发和实施;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审核查询功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开发和实施;
农民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及超龄人员参保数据集中管理功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开发和实施;
(五) 项目建设和实施要求
1、严格按现有系统的软件开发规范和系统标准开发软件,按照国家软件工程有关规范组织软件的设计、开发、测试工作,并提交完整的工程文档;
2.开发出的软件应在现有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中运行;
3、开发全市统一的农民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超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满足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业务需求,完整实现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功能。
4、农民工参保业务、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保业务与地税接口、基金财务接口、与金融系统的代收、代扣相关的接口,接口的相关内容、技术标准和实现方式的要求由采购人确定并提供,能通过软件实施。
5、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和农民工养老保险系统的基础数据、申报的基础信息格式和申报方式由采购人确定并提供,能通过软件实施。
6、必须根据农民工、超龄人员、农转非人员中业务和数据规范要求,对软件使用前已办理业务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和校验,并将校验合格的数据转换进入新的业务系统;
7、必须到各经办机构(见附件7)完成软件的实施工作,对各级业务经办及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系统管理培训(培训设施、场地等均由竞标人承担),及时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8、优化各项软件性能,确保在现有系统环境下正常运行;
9、在免费服务期内,须保持软件维护,以适应本项目业务相关政策完善和操作完善方面的需求变化;
10、竞标人须承担在本项目各项功能软件开发和现场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终端设备、单机设备软件环境设置、防病毒软件安装;并承担可能发生的零星网络连线、零星电源插接等辅助材料和工程实施。
11、竞标人投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保持专职工作状态,其人数须满足各项任务同时展开的需要(由竞标人各自提出竞标响应人数),项目人员素质条件须符合竞标人在投商务标内容中所表明的竞标人相关优势条件。
12、本项目开发的软件产品版权归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但软件仅供重庆市各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使用。
(六) 服务要求
1、至少提供验收合格后一年免费服务期,在此期间,中标人须保持原开发实施人员不变,实行现场维护服务;属本项目需求范围内的软件质量问题不受该服务期限限制,须由竞标人持续免费维护解决。
2、提供全天候(7×24)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半小时之内响应;一般性故障4小时内做出诊断并解决;在远程不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主城2小时、近郊4小时、远郊8小时内赶到现场,以实地解决问题。
3、每周定期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项目周报,每月定期向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项目月报。
4、保持项目成员稳定,未经用户许可,不能擅自变动项目成员,否则甲方按变动人员数每人次5万元从合同款项中扣除。
(七) 采购人可提供资源
为保证中标人实施本项目,采购人有义务向中标人提供以下项目资源:
1、现有系统模拟环境,该环境可用于竞标人了解现有系统功能情况;
2、现有系统环境配置文档和拓扑图;
3、现有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数据库结构、源程序编码、程序接口和实现与现有与系统整合接口必要的设计文档(中标人须签署保证协议,不得泄漏原系统所有技术资料,且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原系统技术用于其他商业目的);
4、农民工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
5、农民工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的业务需求。
二、谈判过程中,竞标人可对所投软件进行简单演示和讲解,时间在10分钟以内。如需演示的竞标人自行准备计算机和演示文档,采购中心可提供投影设备。
1、实施时间:按照第二篇中“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执行。延期每日按合同的金额的5‰罚款。
2、采购人: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小武
联系电话:(023)67631398
3、包装:保证产品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概由卖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包装材料不予回收。
采购人指定地点。
谈判竞标报价包含安装调试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培训费、质保期内配件费用、仓储费及各种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软件开发完成安装并试运行正常后,开发方凭自行测试合格报告,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组织有开发方和使用方参加的验收小组,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根据开发项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功能和运行速度检查验收,共同签字确认。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协议,系统开通试运行。
系统经过采购人初步验收后确认至少三个月试运行期,其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需求书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
在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出现重大故障,则试运行期从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顺延一个月,若仍达不到要求,继续顺延,一直到系统连续一个月无故障为止。
只有当下列条件满足时,才视同最终验收合格:
l 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及承诺一致,试运行期间性能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l 在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期间所暴露的问题已获得令买方完全满意的解决。
l 阶段性成果资料必须齐全,得到业主的认可
l 技术文档已经按技术资料要求移交完毕。
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竞标人负责所供软件的现场安装、调测和开通。
竞标人要负责完成采购人原有设备之间的兼容与互通。
竞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测试内容、方法和测试计划,测试计划和测试内容由投标人拟定,经采购人确认。
在试运行期间,竞标人所提供的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采购人要求竞标人应指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紧急情况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免费查找故障源、升级和维护。
竞标人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软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保证软件能够按时投入正常运行。若出现由于竞标人提供的软件不满足要求或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功能无法按时实现或不能完全按时实现,由竞标人负全部责任。
安装调试由竞标人派技术人员执行,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2、竞标人应针对各系统使用提供相应的培训,并在竞标文件中列出详细的培训计划、教材,培训方式、培训地点、人员、培训具体项目、内容、日程安排等。
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谈判文件中涉及到的所有产品的使用和维护
售后服务要求:有专业的维护部门与维护队伍,提供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可根据用户要求与之签订服务质量保障协议;建立项目管理小组、实施小组及质量跟踪监管小组。
1、软件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升级维护期。竞标人为了增强自身的竞标竞争力,也可自报质保期,由竞标人在竞标书中明确,但不能低于用户的需求。
2、竞标人应在重庆设有服务(或授权服务机构)机构以响应买方的技术服务要求,以提供升级、维修和其他日常服务。
3、竞标人如要求采购人提供必须的硬件设备才能保证系统正常使用的,应在投标文件上以列表形式说明。
4、竞标人有责任在质保期内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竞标人应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任何时候只需通过任何通信方式提出需求,竞标人应提供:
(1)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对其产品有必要的软件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买方,如买方有要求,投标人应向买方免费提供升级和技术支持服务。
(2)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需要上门服务的通知后,竞标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满足主城区2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采购人不承担所产生的费用。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对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之内解决,对现场无法修复的情况,应采用备份系统进行应急替换,替换部分安装、调试到位时间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
(4)竞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自采购人的服务请求起即时响应;在使用系统期间必须保证运行正常。
5、对竞标人的服务要求不低于以上几点和本谈判文件第三篇“谈判项目需求”中的具体要求,以谈判供应商最后承诺的服务条款为准。
1、由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中标人付款;
2、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合同款的80%;
3、其余20%的合同款在验收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谈判结束后,市政府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一、定义
1、需方是指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供方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合同是指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补遗书和报价文件以及书面承诺的实质性内容,规范成要约和承诺,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款项。
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6、合同货物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货物、软件等所有各种物品。
二、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包括谈判要求的所有内容。
2、凡供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无瑕疵的,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3、货物的产品质量、规格指标应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4、供方提供合同货物的供货范围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三、合同价格
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费、技术资料费、运杂费、保险费、培训费、包装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各种税费。
3、合同货物单价为最终中选单价。
四、付款
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汇票或支票。
3、付款方法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务条款要求执行。
五、交货方式、资料报送和查询
1、合同货物的交货期、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执行,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约定。
2、合同期内乙方应就本次工程相关信息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及时查询,并将查询需求向乙方提出,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六、检查验收
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货物验收
需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供方交货时,需方随机抽取送重庆市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除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外,并通报全市,取消两年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
七、索赔
1、供方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或者供方重新组织符合需方要求的货物,并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如期完成工程,超过合同期限1天,应按每天合同总价款的1‰计算支付赔偿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或供需双方约定。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3、合同所包括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过程中的补充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重庆市政府采购货物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_
集中采购机构: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 1、质保期限: 2、保修范围: 3、服务措施: 4、质保期后服务: | ||||||||
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 ||||||||
三、交提货方式: | ||||||||
四、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 ||||||||
五、付款方式: | ||||||||
六、违约责任: | ||||||||
七、其他约定事项: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遗,供应商报价文件及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 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国际商会大厦13楼 联系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2、验收报告书格式政府采购验收报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附货物清单)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供应商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 |||
使用单位意见(盖章): 收到发票原件号码: 签收人: | |||
市政府采购中心意见: | |||
备注: |
付:验收报告贰份
发票复印件贰份
1、竞标人概况
2、明细报价表(附录1)
3、竞争性报价函(附录2)
4、技术应答(附录3)
5、商务条款承诺(附录4)
6、技术及商务偏离表(附录5)
7、其它优惠承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录6)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录7)
10、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1、相关的资质证明(包括制造或代理证明、业绩证明、银行信誉和工商信誉证明)
竞标人注意事项:
1、以上内容没有规定格式的请各竞标人自行设计格式编写。
2、竞争谈判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必须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竞争性报价函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设备的制造(或供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RMB: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们现提交的竞标文件为:竞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我们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完全答应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和谈判评审办法。
4、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我们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保证金。如果选中我方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竞标人(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技术应答(格式自定)
商务条款承诺(格式自定)
技术/商务偏离表
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 | 偏离名称 | 谈判项目需求 | 竞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竞争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供应商公章:
--------------------------------------------------------------------------------------+
附件1 | |||||
农民工养老保险软件开发功能与现有应急系统系统功能模块 对照表 | |||||
子系统 | 模块 | 已有 | 新增 | 需完善 | 备注 |
参保单位 信息管理 | 1、参保登记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单位登记证报表格式 | |
2、变更登记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3、注销登记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4、参保单位合并、拆分、破产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5、统筹范围内成建制转移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增加导出城保账户信息功能 | ||
6、缴费申报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7、成建制转出到统筹范围外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增加城保账户重新计息和导出城保账户信息功能,修改相关转移报表 | ||
8、统筹范围外成建制转入 | 是 | 根据农民工统筹外转入政策开发 | |||
缴费个人信息管理 | 1、新增参保缴费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2、养老保险关系中断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3、养老保险关系启封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4、养老保险关系终止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5、区县内转入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缴费个人信息管理 | 6、区县内转出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7、区县间转入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8、区县间转出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增加城保账户重新计息和导出城保账户信息功能,修改相关转移报表 | ||
9、转出统筹范围外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增加城保账户重新计息和导出城保账户信息功能,修改相关转移报表 | ||
10、统筹外转入 | 是 | 根据农民工统筹外转入政策开发新模块 | |||
11、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个人账户管理 | 1、城保账户信息录入 | 是 | 城保转入农保时,需录入城保账户相关信息 | ||
2、农保城保之间账户合并 | 是 | 农保人员办减少业务时需合并农保城保账户 | |||
3、个人帐户年末结转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增加对城保账户信息的接转的功能 | ||
4、退休个人帐户年末结转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5、个人帐户年末计息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增加对城保账户信息的重新计息的功能 | ||
6、退休个人帐户年末计息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7、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 | 是 | 按农民工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政策开发新模块 | |||
8、打印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9、个人帐户指定划帐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10、个人帐户批量划帐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退休人员信息管理 | 1、农民工养老金按月支付 | 是 | 按农民工退休待遇政策开发新模块,修改相关报表 | ||
2、农民工养老金一次性支付 | 是 | 按农民工养老金一次性支付政策开发新模块,修改相关报表 | |||
退休人员信息管理 | 3、按月领取农民工养老金农民工死亡 | 有 | 是 | 按农民工退休死亡待遇政策开发新模块,修改相关报表 | |
4、停发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5、续发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6、退休清退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7、退休人员基础信息维护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8、月养老金维护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9、复算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10、转移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11、补发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12、退发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13、资格核查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基金收入管理 | 1、核定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费基数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2、核定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比例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比例范围限制代码 | ||
3、社平变更差额补退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 | ||
4、漏投补收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5、差额补收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6、退收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7、单位月应收核定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8、发送单位征收信息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9、到帐信息接收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10、单位欠费补缴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基金支出管理 | 1、养老待遇应付核定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2、社会化发放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相关报表 | ||
年终汇算 | 1、在职退休年终汇算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统计口径,修改相关报表 | |
2、劳动部报表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统计口径,修改相关报表 | ||
3、工资申报 | 有 | 是 | 修改界面以适应农民工保险,修改统计口径,修改相关报表 | ||
统计查询 | 有 | 是 | 47个查询模块需调整修改 |
附件4 | ||||||
被征地农转非、超龄人员养老保险软件开发功能与现有金保工程系统功能模块对照表 | ||||||
子系统 | 模块 | 功能 | 已有功能 | 新增功能 | 需完善功能 | 备注 |
超龄人员(参照个体人员管理) | 超龄人员管理 | 超龄人员申报信息录入 | 是 | |||
超龄人员申报信息维护 | 是 | 1、可以参照超龄人员申报信息录入 | ||||
超龄人员基金征收 | 超龄人员应缴纳统筹基金计算 | 是 | ||||
超龄人员应缴纳基金征收报盘 | 是 | |||||
超龄人员应缴纳基金实收回盘 | 是 | |||||
超龄人员一次性统筹基金查询 | 是 | |||||
待遇给付 | 超龄人员退休待遇给付 | 是 | ||||
离退休人员(超龄退休人员)死亡 | 有 | 是 | 1、增加超龄人员死亡及待遇计算 | |||
离退休人员(超龄退休人员)死亡回退 | 有 | 是 | 1、增加超龄人员死亡回退 | |||
新征地 | 新征地人员管理 | 新征地人员新参保 | 是 | 1、增加征地人员信息 2、增加批量报盘新增 | ||
新征地人员保险费征收 | 人员基本信息维护 | 是 | ||||
计算一次性应缴纳保险费 | 是 | 1、增加三类人员应缴费计算 2、增加征地人员历史缴费进行校验和判断(包括农民工养老保险) | ||||
地税征收计划 | 有 | 是 | 1、征地人员欠费不纳入单位欠费 2、增加征地单位地税征收信息 3、增加征地单位实收处理 | |||
新征地 | 新征地人员保险费征收 | 转移模块 | 是 | 1、实收到账后,所有人员转移到三类虚拟单位,系统自动处理 2、增加征地单位如果存在欠费不能办理人员及单位减少 | ||
个人账户管理 | 老龄新征地人员 | 是 | 1、增加征地老龄人员个人账户管理 |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1、增加征地4050人员个人账户管理 | ||||
中青年人员 | 是 | 1、增加征地中青年人员个人账户管理 | ||||
老龄个人缴费查询,查询个人缴费部分 | 是 | 1、增加征地人员个人缴费信息查询 | ||||
转移模块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重新就业,参加城保或农民工养老保险, | |||
打印接续卡 | 有 | 是 | ||||
征地人员待遇支付 | 老龄人员 | 是 | 与超龄人员待遇计算功能一致 |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1、增加4050人员退休待遇计算功能 | ||||
中青年人员 | 有 | 是 | 1、增加中青年人员一次性缴费计算 | |||
征地人员在职死亡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1、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单独记帐并全额退还 | |||
中青年人员 | 有 | 是 | 1、增加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单独记帐并全额退还 | |||
新征地 | 退休人员死亡 | 老龄人员,4050人员未缴费 | 是 | |||
4050人员两种情况没缴费、缴费不足5年 | 是 | |||||
月结算报表5类(退休,在职) | 可录入/可导入 | 是 | 查询审核软件导入,增加原征地单位类型 | |||
原征地 | 原征地人员管理 | 原征地人员新参保 | 是 | 与新征地不一样,原征地不是按地块分类,原征地从审核查询软件报盘导入,原征地涉及了储蓄式保险 | ||
人员基本信息维护 | 是 | |||||
原征地人员基金征收 | 计算一次性应缴纳保险费 | 是 | 1、增加是否参加储蓄保险校验 2、增加对以前是否参加养老保险检验3、增加计算财政承担部分费用 | |||
与财政和储蓄式保险结算 | 有 | 是 | ||||
原征地人员征收计划单独报盘 | 是 | 与超龄人员一致 | ||||
回盘实收回盘 | 是 | 与超龄人员一致 | ||||
个人账户管理 | 老龄人员 | 是 | 与新征地一致 |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承担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 ||||
中青年人员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承担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 ||||
老龄个人缴费查询,查询个人缴费部分 | 是 | 与新征地一致 | ||||
原征地 | 转移模块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重新就业,参加城保或农民工养老保险, | ||
打印接续卡 | 有 | 是 | ||||
待遇支付 | 老龄人员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 |||
中青年人员 | 有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承担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承担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 ||||
在职死亡 | 中青年人员 | 有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账户只返还个人承担缴费部分 | ||
4050人员三种情况:未缴费、缴费不足5年、超过5年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账户只返还个人承担缴费部分 | ||||
退休人员死亡 | 4050人员两种情况没缴费、缴费不足5年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账户只返还个人承担缴费的剩余部分 | |||
老龄人员,4050人员未缴费 | 是 | 1、与新征地一致 2、个人账户只返还个人承担缴费的剩余部分 | ||||
月结算报表(退休,在职) | 是 | 1、提供分时段不定期结算功能 | ||||
计算社会保险补贴 | 是 |
附件7: | |||||
使用应急改造养老保险系统的31个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名单 |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 2 | 黔江区社会保险局 | 3 | 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
4 | 万盛区社会保险局 | 5 | 长寿区社会保险局 | 6 | 江津区社会保险局 |
7 | 合川区社会保险局 | 8 | 永川区社会保险局 | 9 | 南川区社会保险局 |
10 | 双桥区社会保险局 | 11 | 綦江县社会保险局 | 12 | 潼南县社会保险局 |
13 | 铜梁县社会保险局 | 14 | 大足县社会保险局 | 15 | 荣昌县社会保险局 |
16 | 璧山县社会保险局 | 17 | 梁平县社会保险局 | 18 | 城口县社会保险局 |
19 | 丰都县社会保险局 | 20 | 垫江县社会保险局 | 21 | 武隆县社会保险局 |
22 | 忠县社会保险局 | 23 | 开县社会保险局 | 24 | 云阳县社会保险局 |
25 | 奉节县社会保险局 | 26 | 巫山县社会保险局 | 27 | 巫溪县社会保险局 |
28 | 石柱县社会保险局 | 29 | 秀山县社会保险局 | 30 | 酉阳县社会保险局 |
31 | 彭水县社会保险局 | ||||
使用金保工程养老子系统的12个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名单 |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渝中区社会保险局 | 2 | 大渡口区社会保险局 | 3 | 江北区社会保险局 |
4 | 沙坪坝区社会保险局 | 5 | 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 | 6 | 南岸区社会保险局 |
7 | 北碚区社会保险局 | 8 | 巴南区社会保险局 | 9 | 渝北区社会保险局 |
10 | 经开区社会保险局 | 11 | 高新区社会保险局 | ||
12 | 市社会保险局行业统筹办公室 | ||||
养老保险数据集中系统涉及的43个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名单 |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万州区社会保险局 | 2 | 黔江区社会保险局 | 3 | 涪陵区社会保险局 |
4 | 渝中区社会保险局 | 5 | 大渡口区社会保险局 | 6 | 江北区社会保险局 |
7 | 沙坪坝区社会保险局 | 8 | 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 | 9 | 南岸区社会保险局 |
10 | 北碚区社会保险局 | 11 | 万盛区社会保险局 | 12 | 渝北区社会保险局 |
13 | 巴南区社会保险局 | 14 | 长寿区社会保险局 | 15 | 江津区社会保险局 |
16 | 合川区社会保险局 | 17 | 永川区社会保险局 | 18 | 南川区社会保险局 |
19 | 双桥区社会保险局 | 20 | 綦江县社会保险局 | 21 | 潼南县社会保险局 |
22 | 铜梁县社会保险局 | 23 | 大足县社会保险局 | 24 | 荣昌县社会保险局 |
25 | 璧山县社会保险局 | 26 | 梁平县社会保险局 | 27 | 城口县社会保险局 |
28 | 丰都县社会保险局 | 29 | 垫江县社会保险局 | 30 | 武隆县社会保险局 |
31 | 忠县社会保险局 | 32 | 开县社会保险局 | 33 | 云阳县社会保险局 |
34 | 奉节县社会保险局 | 35 | 巫山县社会保险局 | 36 | 巫溪县社会保险局 |
37 | 石柱县社会保险局 | 38 | 秀山县社会保险局 | 39 | 酉阳县社会保险局 |
40 | 彭水县社会保险局 | 41 | 经开区社会保险局 | 42 | 高新区社会保险局 |
43 | 市社会保险局行业 统筹办公室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