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滨海社区安置房A区1#~13#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莆田市滨海社区安置房A区1#~13#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1、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拟建的莆田市滨海社区安置房A区1#~13#楼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房建工程 投资概算: 约2958万元
工程规模: 约 21000M2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 湄洲湾北岸
建设工期:施工前15天+施工合同工期+ 施工合同工期后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非莆田企业须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0 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以不署名方式书面送达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专用信箱或直接登录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截止时间为2008年 10 月 27 日下午5时前,逾期送达或登录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2008年 10 月 29 日下午5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答疑内容并在开标时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采用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 10 月 21 日至2008年 10 月 27 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但由此产生的失误、风险自负。
招标人: 莆田市妈祖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先生 联 系 人: 祁小姐
电话/传真: ****-******* 电 话/传真: 13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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