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家原厂供应在国内市场正常渠道销售的质量合格产品。
二、产品品牌、数量、规格要求。
规格要求:详见报价表设备参数要求
三、各供应商将报价表填好密封后于2017年9月20日(星期三)17:00时前送宝鸡市金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台区市民中心904室),报价表送达后两日内未接到订货通知即为落标。
四、本次询价采购评标办法为低价中标法。如果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五、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节假日除外)拿企业资质和报价表要求厂家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在宝鸡市金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中标公司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签订采购合同。
七、供货完成后,由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合格后由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付总货款的95%,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八、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设备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九、本次询价采购文件在宝鸡市金台区政府信息网网站上进行刊登,各投标供应商可直接在上述网站上粘贴复制询价采购文件。
联系电话:****-*******
********/********102134_7358.docx" target="_blank">询价采购表宝鸡市金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招标
|
宝鸡市金台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