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界镇分王路野庙段南延工程招标公告
分界镇分王路野庙段南延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分界镇分王路野庙段南延工程 | 项目编号 | |||||||||||||
招标人名称 | 泰兴市分界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兴市交通运输局 | 资金来源 | |||||||||||||
项目规模 | 分界镇分王路野庙段南延工程全长1498米,在原有3.5m宽的砼道路基础上实施拓宽,拓宽后道路总宽度为5.5m,该工程为单侧拓宽2m,做法为20cm厚10%灰土基层,16cm厚C20砼垫层,19cm厚C35砼面层。 | ||||||||||||||
建设地点 | 泰兴市分界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9月14日 8: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9月18日 18: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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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三级](含)以上 |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
对投标人的 其他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待省拨资金到账后拨付合同价的40%,第二年的对应日付审定价的30%,第三年的对应日付清余款,不计息(若工程验收不合格,一律不予付款); 3、具备协调解决施工期间的地方矛盾的能力,解决矛盾的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需出具承诺书)。 | ||||||||||||||
招标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4日 8:00至2017年9月18日 18:00,至泰兴市根思路莲花家园9幢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兴办事处报名,凭单位介绍信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认真对照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及相关条件慎重报名。 | ||||||||||||||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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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兴市分界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泰兴市分界镇政府 | 地址 | 泰州市梅兰西路8号(元邦礼品公司内) | ||||||||||||
联系人 | 刘平生 | 联系人 | 陆志诚 |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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