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实验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业务实验用房(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实验用房已经由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函【2017】7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实验用房(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026.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白鸟湖新区新医路西延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957.65平方米;地上面积:4102.6平方米;地下面积:855.05平方米;建筑高度:21.75米;地上5层,地下1层;单体跨度:48.3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JJJSKFQ****************001

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实验用房(施工)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工作内容

376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为: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是进疆备案册中备案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二代正式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9月18日 10时30分到2017年09月22日 19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9月23日至2017年09月27日,每日上午10:30至

,下午至19:00

2.领取地点: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元)

六、其他说明

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乌鲁木齐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实验 检验检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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