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古玩城博物馆演艺中心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巴林左旗古玩城博物馆演艺中心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ZQGC-109SG
巴林左旗古玩城博物馆演艺中心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ZQGC-109SG
一、 招标条件
巴林左旗古玩城博物馆演艺中心用电工程已由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局以左发改字【2012】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林左旗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林左旗古玩城博物馆演艺中心用电工程
2.2、建设地点:巴林左旗林东镇
2.3、招标规模:(1)安装变压器:①630KVA变压器3台、②1250KVA变压器2台;(2)分断开关箱(QLG-12/630-ID-2-4)2个;(3)采集终端及智能表5块;(4)变压器拆装、电缆井砌筑、顶管工程、高低压电缆敷设、电缆沟及电缆铺砂、盖板保护等工程。
2.4、计划投资额:约465万元
2.5、招标范围:图纸标注的所有工程施工。
2.6、质量等级:合格
2.7、计划工期:6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企业,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电力专业安装工长资格或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承诺书.doc)。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报名时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1、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1)如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须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安装工长岗位证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本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2)如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须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建造师本人的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本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4.3、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并携带第4.2款中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外的全部资料,同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
4.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受理人
4.4.1、获取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日上午8 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4.2、获取地点:投标人应在公告时间内到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14室提交第4项中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4.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4受理单位:巴林左旗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
4.4.5受理人:张淑敏 受理电话:158*****042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进行审查:
(1)如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安装工长、预算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人员具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含高压试验、电缆试验)】岗位证书原件、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2)如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交易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岗位证书原件,项目建造师B类安全考核证,项目安全员C类考核合格证,现场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近一年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08时30分,地点为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4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林左旗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巴林左旗林东镇
联 系 人:张淑敏
联系电话:158*****042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新城区巴林左旗审计局办公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13室
联系人:文铁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正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天义路西财富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电话:****-*******
巴林左旗辽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承 诺 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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