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区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征聘小额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龙湾区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征聘小额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审管办(公共资源管委办)
征聘小额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招投标活动,进一步扩充和完善区综合评标专家库,确保评标工作的客观和公正,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浙江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温州市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聘区小额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聘专业及类别
(一)本次征聘的综合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是指从事建设工程方面的技术、经济专业人员,主要针对本区各街道、功能区、指挥部小额建设工程项目。
(二)填报的专业类别主要参照附件二《评标专家库构架及专业划分》。
(三)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评标专家是指由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在全区小额范围内使用(以下简称“区库”)的评标专家。
二、征聘范围
(一)温州市(各县市区)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评标专家申报条件,均可申报。
(二)现有评标专家因违规违纪、超龄等原因暂停或禁用的不得申报。
(三) 原专家库已经入库的专家需填写相应表格重新审核入库。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热心为评标工作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三)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或取得中级职称并具有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建筑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四)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本行业知名专家,可不受年龄限制),健康状况良好,熟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熟练掌握相应技术、经济及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五)没有经济及其它犯罪史或被取消评标资格史。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一)在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zlw.wzzbtb.com/)表格下载栏中下载填写《温州市龙湾区评标专家申请表》。
(二)申报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止
(三)申报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888号公共资源交易大楼二楼208室交易业务科。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各一式两份);
2、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及注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现场审核,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存档。携带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3、上报的《申请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qq.com,纸质申请表必须与电子版本一致;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员由相关主管部门和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不纳入区库统一管理和抽取。
(二)已经属市专家库专家的,如要申报区库的,需重新提交相应材料。
(三)咨询电话:****-********,********
附件:1.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
2.********/********101533_0867.doc">评标专家库构架及专业划分
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温州市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4日
|
招标
|
温州市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