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资阳区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本招标项目资阳区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以益资发改招核[2017]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资阳区新桥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资阳区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2 建设地点: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
2.3 规 模:资阳区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四支渠路延伸线),提质道路长944米,宽5米,供水管944米,沟盖板改造1235米。
2.4 工期要求: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2.7 招标范围:资阳区新桥河镇李昌港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22.05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相关的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关键岗位人员购买社保以社保主管部门依法出具证明且显示正常缴费为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益政办发[2017]16号文件规定,如本项目中标建筑企业不属于本地企业,则其建筑企业必须在本地成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并由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与招标人办理工程款结算。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元,采取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 年10月12日14: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的识别码为:GC********(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在转帐附言栏中,不得填写除本项目唯一的识别码以外的其它任何字符,如未按要求填写,由此造成保证金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人现场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时,必须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进行查询,查询时须提供进帐单、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远程查询时,必须提供进帐单和身份证传真件。
5.3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9月1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3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9月30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 书面 方式提出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17年10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中标通知书有效性有异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作出解释,异议消除后继续开展招投活动。
1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以下情形不予受理:①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②非法人、法定代表人投诉的;③进行虚假恶意投诉、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以下情形驳回投诉:投诉缺乏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以下行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投诉情况证据确凿,经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司法机关认定招标投标活动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恶意投诉情形:①对于异议问题,经招标人组织法律、技术、经济专家论证并公告的。②同一投标人对同一问题反复提出异议,并无法律依据的。)
10.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程序为: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一条,对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10.4依据高检会[2015]3号规定,招标人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用于限制投标人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资阳区新桥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138*****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立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人大家属区院内6栋101室
联 系人:王祥
电话:189*****003
传真:0737—*******
邮箱:********6@qq.com">********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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