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驻马店驿城区建筑渣土场办公室建设项目
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驻马店驿城区建筑渣土场办公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XZC-2017-58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招标项目 驻马店驿城区建筑渣土场办公室建设项目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驻马店市境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3施工工期:4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确定范围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注册单位须是本单位(如有变更,提供证明材料);
3.5项目部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配备齐全且有效;
3.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七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标准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社保”交纳证明:养老保险(须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保官网网络查询页)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四项中的任意两项即可(提供有效证明原件)。以上“社保”交纳证明:要求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的12个月“社保”交纳证明;
3.7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提供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 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2017年1月份到6月公司缴纳税收证明;
3.9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到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纬四路交汇处银丰集团八楼(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报名。
4.2报名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文件要求验原件且留存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查询方式,现场查询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
4.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不含图纸),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驻马店市驿城区淮河大道与前进路交叉口东约150米路南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6*****788
代理机构:河南鹏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乐山大道与纬四路银丰集团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183*****276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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