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服务(二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高速公路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服务(二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黔高速专议2017〔105〕号文件要求实施,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支出,招标代理为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为保障高速公路隧道安全运营,避免隧道发生设备设施偷盗事件,影响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以及隧道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响应与处置,现拟对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已通车运营路段的隧道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值守。本项目实施范围为S88架欧至荔波段、G6001尖坡至小碧、S15三穗至黎平段、S77六盘水至盘县、G7611六枝至六盘水、S25思南至剑河段、S50镇宁至兴仁段、G78板坝至江底段、S62望谟至安龙、G75崇溪河至遵义段、G60玉屏至凯里(K1607-K1671段)、S50贵阳至镇宁、S60贵阳至清镇共计13条路段,147个隧道值守点的值守工作。采用三级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常驻项目管理人员(如有)-隧道值守工作人员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招标人提供一年的隧道值守服务,合同期满后,根据业主评定情况,可按照第一年合同金额续签两年服务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2.3 本项目划分为13个标段,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标段划分

路段名称

值守点个数

工作内容

ZS13

S88榕麻高速公路架欧至荔波段

5

1、设施设备看守:对隧道所有设施设备进行24小时看守,避免发生堆到设施设备偷盗事件。若发生隧道设施设备被盗事件,服务方应无条件及时按原样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材料费用和工程实施费用由服务方承担,承担的费用金额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

2、隧道应急处置:隧道发生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交通拥堵、自然灾害等)的先期处置、信息及时保送等工作,以及配合其他交警、路政等单位做好现场工作;

3、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巡查:对隧道消防管网、高低位水池的水压及出水量进行巡查,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对隧道机电设备供电情况的巡查,对隧道断电情况进行及时信息报送;

4、其他工作:配合桥隧站工作人员对设备设施进行简单的操作以及异常情况处置。

注:1、值守范围为隧道及隧道进出口100米内

2、投标人中标后,需自行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路政部门办理相关涉路许可证。

ZS14

G6001尖坡至小碧高速公路

11

ZS15

S15松从高速公路三穗至黎平段

13

ZS16

S77威板高速公路六盘水至盘县

15

ZS17

G7611都香高速公路六枝至六盘水、六盘水至镇宁

11

ZS18

S25沿榕高速思南至剑河段

14

ZS19

S50惠兴高速公路镇宁至兴仁段

12

ZS20

G78汕昆高速公路板坝至江底段

19

ZS21

S62望谟至安龙高速公路段

15

ZS22

G75兰海高速公路崇溪河至遵义段

13

ZS23

G60沪昆高速公路玉屏至凯里(K1607-K1671段)

6

ZS24

S50惠兴高速公路贵阳至镇宁

8

ZS25

G60沪昆高速公路贵阳至清镇

5

3.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持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下表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

备注

ZS13-ZS25

持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以对本项目13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可中13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为避免出现上述关联情况,招标人建议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协商推选出信誉好、实力强的企业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至2017年9月25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sggzyjyzx.cn)下载获取。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将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9日上午11时0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件1份递交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贵阳市遵义路65号)面交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诉举报的处理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2.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接受而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否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举报受理部门为路网中心,电话:****-********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如果您是第一次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详细内容请参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次办理流程>、<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申请指南>)先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控制价、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三江口开发大道

邮编: 550004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150*****690

传真:****-********

招标代理: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财富中心B座9楼

邮编: 550001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

传真: ****-********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贵阳市遵义路65号

电话:****-********

2017年9月18日

附:资格审查及评标报告如下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企业资质要求

ZS13-ZS25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持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ZS13-ZS25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ZS1-ZS13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计算机或机电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人

1

持有有效的C类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其它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 要 求

隧道值守管理人员

不做最低数量及资格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或(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取消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或者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的情形。

2.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中未列为D级(或者按黔交建设﹝2016﹞279号文件规定未被确定为D级)。

3.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请详述具体情况)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名称

评审因素与标准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如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不予通过。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函签署的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以内。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汇款单据(或银行进帐单);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本项目不适用)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所列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60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35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c.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

10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30分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5分

e.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5分

f.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地实际情况,认为可以提供在投标报价内包含的其他延伸服务

10分

g.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工程服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维护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交通组织及安全保证措施

10分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报价函签署的日期应在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以内。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10

第二信封的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h. 投标价

10分

2.11

评标排序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2~3名为中标候选人。如综合得分相等,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高的排序在前;如商务和技术评分之和相等,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如投标报价相等,以信用等级评价中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2-3名(不足3家以实际计算)

根据黔交建设【2017】85号文第十七条,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同一合同段的有效投标只有1个的情形时,则该合同段不在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35分

类似业绩

35分

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1个高速公路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工程服务(合同金额80万及以上)或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维护业绩(金额不限)得5分,总计加分不超过35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高速公路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工程服务业绩(合同金额80万及以上)应至少包含一个,否则本项评分最高加分为25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项目负责人

15分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9分,每提供一个高速公路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工程服务或高速公路隧道维护业绩加3分,总计加分不超过6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c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

10分

其他管理人员

10分

为本项目提供省内常驻管理人员:

提供1人得2分,每增加1人加2分,提供5人及以上得满分10分。不提供常驻管理人员不得分(以投标函中承诺的人数及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管理人员信息为评审依据)。

d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服务思路

5分

含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5分

d~g项,按4个等级评定:“很好”计分值的90%~100%,“较好”计80~90%,“一般”计70%~80%,“较差但可行”计60%~70%。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独立评分并签名,各评审因素得分不应低于其满分的60%,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值确定。

e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5分

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5分

f

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地实际情况,认为可以提供在投标报价内包含其他延伸服务

10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结合实地实际情况,认为可以提供在投标报价内包含其他延伸服务

10分

g

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工程服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交通组织及安全保证措施

10分

隧道值守及应急处置工程服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交通组织及安全保证措施

10分

h

投标价

10分

投标价的确定: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在第二信封开标现场,宣读所有通过第一信封初步评审与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第二信封报价,并公布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仅公布投标人名称、不公布具体排名),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依据。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投标人投标价得分;

F=投标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D,则E=0.1。投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各评审因素得分(a、b、c项除外,上述项评标委员评分应保持一致)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优先,商务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招标文件购买较早的优先。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组建清标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清标,并在评标阶段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清标情况。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优先,商务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同时,则按招标文件购买较早的优先。

2.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予以修正。修正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最终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加投标价得分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标签: 处置 应急 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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