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消解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微波消解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等招标公告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受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就下列设备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数量要求
1、招标编号:GDJY*******B
2、项目名称:检验设备
分包用户单位设备名称数量
(台或套)
01技术中心微波消解仪1
02东莞局微波化学消解装置1
03惠州局、顺德局、东莞局、汕头局原子荧光光度计4
04广州局、增城局紫外分光光度计2
05高明局B超1
06惠州局便携式B超1
07广州局脂肪测定仪1
08广州局全自动凯氏定氮仪1
09中山局超速离心机1
10顺德局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1
11广东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全自动酶免分析系统1
12惠州港检验检疫局自动蒸汽压分析仪1
13惠州港检验检疫局自动馏程测定仪1
14惠州港检验检疫局全自动闭口闪点测定仪1
15惠州港检验检疫局气相色谱仪1
16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波谱型X荧光光谱仪1
17湛江检验检疫局自动蒸发浓缩工作站1
3、项目要求:本项目共17个分包,投标人可对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标,但同一分包不得分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备税务登记证及法人代码证。
2、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分包5、6、10、11)。
3、投标人所有证件资料不得涂改/更改。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有损招标方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处以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的处罚。且该投标人还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注: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06年12月20日前每天9:00~17:30(节假日除外), 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所在地
地 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39号126栋3楼。
3、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于2006年12月20日前(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之 “3.5保证金” 项所述方式缴到我公司。
4、本次招标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06年12月20日前致电我公司查询。
四、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12月20日上午8: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6年12月2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投标地点: 广州军区珠江宾馆活动中心礼堂会议室
地 址: 广州市寺右一马路2号大院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39号126栋3楼
邮 编:510630
联 系  人:周先生、马小姐
电    话:***-********转1103、1105
传    真:***-********
六、监督管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机构: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 话:***-********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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