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服装采购谈判公告
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服装采购谈判公告
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服装采购谈判公告
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执法服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广大合格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长郊政采TP[********1]
二、项目名称: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执法服装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 |
1 | 执法服装 | 见谈判文件 | 299520元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2)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3)近期缴纳社保凭证;
(4)近期纳税凭证;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提供OHSAS18001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提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提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AAA级证书;
(11)提供质量服务信誉AAA证书。
五、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审小组最终认定为准(报价现场须携带资质原件审查,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报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一证);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报价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资格条件要求的材料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21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长治市保宁门西街121号郊区财政局一楼)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9月27日15: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郊区财政局七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郊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治市郊区长北普光南路133号
联系人:王峰姣
联系电话:131*****699
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魏晶如
联系电话:0355–*******
地址:长治市保宁门西街121号
九、其它事项:
1、本次谈判时须带样品供谈判小组评议参考,质量、样式不适用或与谈判文件不符的其资格可能被拒绝。中标样品封存,作为交货验收时的标准,所供产品若与样品不符将作退货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2、付款期限:到货后一个月内。
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
长治市郊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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