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经络检测仪招标公告
中医经络检测仪招标公告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第五医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市第五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五医院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Z1702-GP/XC-397H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五医院
地址:西安市西关正街112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中医经络检测仪采购(国产),数量:1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采购预算:人民币18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
3、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如是制造商的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需提供原件备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招标二部购买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时间为下午14时30分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地点:西安市和平路108号佳腾大厦七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东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号:1299 0424 2010 801
陕西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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