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项目名称: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JW*******
三、招标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 |
1包 | 污水处理厂排水工程设计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00万元 |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3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商务D座1008室。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具体条件如下: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半年的在投标人单位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
3.3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8日14:00至2017年9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商务D座1009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09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商务D座1009室举行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日照市国鑫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杨吉华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水晶商务D座1007室
联系人:王朋、贾兴阳
联系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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